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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將發行總額為450億元的2004年憑證式(一期)國債。
本期國債3月1日開始發行,3月31日結束,各承銷機構將在規定的額度內發售。其中3年期315億元,票面年利率為2.52%;5年期135億元,票面年利率為2.83%。從購買之日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
本期國債為記名國債,以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的方式按面值發行,可以掛失,可以質押貸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轉讓。個人購買憑證式國債實行實名制,具體辦法比照國務院頒布的《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辦理。
在購買本期國債後如需變現,投資者可隨時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各購買網點按兌取本金的千分之一收取手續費,並按實際持有時間及相應的分檔利率計付利息。
本期國債從購買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不滿半年的不計息;持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年利率0.63%計息;持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年利率0.72%計息;持滿兩年不滿三年,按年利率1.44%計息。5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滿三年不滿四年的,按年利率2.43%計息;持滿四年不滿五年的,按年利率2.52%計息。
本期國債發行期內如遇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票面利率,在利率調整日按3年期、5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的相同百分點作同向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提前兌取分檔利率,另行通知。
本期國債面向社會公開發行,投資者可到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40家2004年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的營業網點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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