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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今天(二月十七日)表示,應調整法定偏高的稅種,減輕中國內資企業稅負壓力。
許善達是在今天出席『世界二00四中國年會』時作上述表示的。他認為中國現行稅制結構中,幾大主要稅種法定稅負較其他國家偏高,應有所調整。
以增值稅為例,中國稅率為百分之十七,增值稅的名譽稅與征收增值稅最普遍、力度最大的歐洲地區差不多。但中國企業在生產中的很多購置資產不能抵扣,同口徑相比偏高。
他同時認為,稅負偏高對中國企業在經濟全球化趨勢下的競爭非常不利。據了解,中國企業所得稅中,因外資企業享受許多優惠措施,稅負總體略低。相比之下,內資企業不享受相關稅收優惠,須繳納很高實際稅,這直接影響企業創新戰略。
許善達稱,應調整法定偏高的稅種,使內資企業承受的稅負同其他國家企業達到同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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