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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第三大石油公司BP石油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先後沽售其所持中石油和中石化的股份,此事不僅引起了香港國企股行情的巨大震蕩,同時也對國內股市的『核心資產』概念是一個極大的打擊。
投資股票不是BP的核心業務,在對待被中國股市視為『核心資產』范疇的中石油和中石化這樣的股票投資上,BP的投資理念和策略同貼上價值投資標簽的『核心資產』概念也迥然有異。BP毫不拖泥帶水也不加掩飾地表明,出售中石油和中石化不是融資的需要,是因為這項投資的歷史任務已經完成,BP起到了當初預計的作用,現在退出資本市場也是出於商業考慮。
在這裡,BP的觀點至少表明了這樣幾層意思:一是戰略投資者並非股份公司的長期股東,其所持股份是可流通的,沒有一成不變的『核心資產』可言。二是在戰略投資者的辭典裡只有『商業考慮』,長期投資也是有時間性的,要掌握『適當的時機』。BP之所以認為現在是出售中石油和中石化的『適當的時機』,其中,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市場表現顯然是一個重要的因素。BP當初分別以1.27港元和1.61港元買入中石油和中石化,目前出售的價位分別為3.70港元和3.15港元,獲利分別達到191%和95.65%,盈利頗為可觀。
目前國內股市流行的所謂『核心資產』說,實際上是指持股人的資產,即主力機構持有的重倉股。這種持股人資產的價值是以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而股價雖然同反映股票價值的公司核心資產具有一定的內在聯系,或者說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經濟增長成果,但由於影響股價的因素很多,因而股價並不能簡單地等同於公司的核心資產價值。也就是說,即使機構重倉股不乏藍籌股,也不能簡單地用藍籌股的核心資產價值來定位機構持有的股票價值。從股票價格來說,機構倉位裡的股票價值不僅取決於股票本身的核心資產價值,在很大程度上還同其流通性即投機性有關。這兩者是不能混淆的。
『核心資產』說顯然並非泊來品。國際戰略投資者可以認同中國藍籌股的投資價值,但是未必認同所謂『核心資產』。在他們看來,價值投資的事情也有一個投資機會問題。無論中外股市,股票的賬面收益都是過眼煙雲。國際戰略投資者如果不在『適當的時機』拋售中石油、中石化,同樣不足以證明其棋高一著。就此而言,以投機手法對待價值投資,其實也無可非議。『核心資產』作為在機構持倉中有可能帶來豐厚收益的那部分,也是受一定時間條件所制約的。花堪折時直須折,嬌艷欲滴的鮮花何必要成為像古董一樣珍藏的『核心資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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