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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穩步推進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車險和航空意外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市場運行基本平穩。
二是放寬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經營區域。凡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分公司的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專業保險中介公司或者設立營銷服務部的方式在該行政轄區內開展業務,大大促進了市場競爭。
三是放寬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限制。保監會出臺《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為保險公司吸引人纔、提高保險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四是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頒布《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將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的范圍由4個行業擴大到所有AA級以上的企業債券,投資比例由不超過總資產的10%提高到20%。
五是完善市場准入機制,增加經營主體。鼓勵和支持股份制保險公司發展服務網點,把保險中介機構審批納入日常工作程序之中,去年共批設保險公司分支機構316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922家。
六是努力拓寬保險服務領域。通過舉辦企業年金論壇、健康險論壇、現代保險功能論壇,聯合開展地震保險、農業保險等重大理論和實踐課題研究等多種方式,積極與有關部委加強溝通協調。
七是發揮新聞宣傳作用,為保險業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八是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對保險業發展的支持。保監會派出機構主動向地方政府匯報工作,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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