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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鏈接:
做廣告宣傳講究廣告創意,可福州福馬路上的一廣告『創意』卻引來了市民的非議。在福州市五裡亭立交橋附近的福馬路上,兩面寬3.5米、長7.5米的廣告牌高高地立在馬路兩邊,廣告箱的黑色背景上用白顏色印著幾個字:『想佔有我嗎?!那就上吧……熱線電話3327×××』角落上還有幾個小字:『××文化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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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公眾意願 清除『惡心廣告』
廣告附帶有傳播思想意識、文化品位、價值觀念與審美取向等功能,它們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公眾的生活。因此,依我看,人們有權要求主管部門在判定廣告是否違規時,充分傾聽公眾的意見,重視民意的表達。
消費者對於偽劣商品可以投訴,對於虛假廣告可以投訴,那麼對於離譜的打擦邊球的廣告,也有權利通過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主管部門要重視公眾的投訴,對那些不為公眾喜聞樂見的『惡心廣告』,堅決清除,防止其廣為流傳。
去年施行的《廣告管理條例》,更多地將公眾意願寫入法律條文,是一種順民意、得民心之舉。如果能夠進一步為民意提供合理的釋放途徑,讓公眾的意願表達在政府管理工作中得到具體體現,讓鑽法律的空兒、擦色情邊兒的廣告遁於無形,則更善莫大焉。
別把廣告詞想歪了
由於語言的多義性和歧義性,常常會使得一些原本很平常的話語,被人們結合語言環境賦予新的含義。所以,對語言的理解至關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講求『語境』。就像這引起爭議的廣告詞,由文化傳播公司做出的招租廣告,『佔有』的只能是這塊『廣告牌』,別無它解。
當廣告語屢遭責難,而且大多以『涉黃』、『色情』定性,這就無形之中形成了廣告上的語言禁忌。如果我們認同這種理解上的『聯想』、『株連』現象的話,那就無異於認同看到『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就起殺心的邏輯。
有不少家長是從孩子成長角度來找理由的。家長們其實是過慮了。俗話說『水至清則無魚』,人也不能生活在真空當中。人的成長過程,其實就是不斷與各種因素磨合的過程。我們常說要從娃娃抓起,為什麼就不能給孩子增強抵抗力的機會呢?關鍵在於大人的正確引導和適時疏導,而『堵』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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