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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一:『標低售高』坑人。
一雙標價4.30元的男士拖鞋,在收銀臺交錢時卻變成10.50元。烏魯木齊市一家超市對商品標明低價卻以高價售出,進行消費誤導,日前被物價管理部門查處。
陷阱二:劣質商品騙人。
楊先生春節前在一家超市買了4條冷凍的羅非魚,回家解凍後發現魚的內髒已經腐爛,並有臭味。消協提醒,在超市購物要仔細了解產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不可盲目購買。
陷阱三:購物小票蒙人。
王女士在一家超市買了100多元錢的食品和日用品,回家後仔細核對發現,買了3瓶可樂卻交了5瓶的錢。消協提醒,結賬時要仔細核對購物小票和商品是否相符。
陷阱四:贈品悄悄變賣。
一些超市搞『買二送一』或『買三送一』等促銷活動,但在結賬時,消費者卻發現這些贈品也要收費。消協提醒,警惕價格欺詐,結賬後最好立即查看電腦小票進行核對。
陷阱五:特價商品限量。
一些超市打出特價商品廣告,如雞蛋半價、色拉油半價等,但消費者在排隊購買時,不是只能限量購買1公斤,就是所謂『特價商品』已經售完,有的甚至找不到所謂『特價商品』。消協提醒,消費者要理性消費,不要盲目購買所謂『特價商品』。
溫柔陷阱為誰設
商家和顧客之間的關系,從來都是微妙的。雖然商家總是口口聲聲地對顧客喊著:『你們就是我們的上帝啊!』但還有一句老話兒,叫做:買得不如賣得精。
中國人過大年的習慣讓大大小小的商場紛紛賓客盈門、生意紅火,布置得熱熱鬧鬧的商場,讓人感受到了節日的喜慶;售貨員的笑容,讓人體驗到了足夠的溫柔。但就在這歡樂中夾雜著溫情的氛圍背後,卻隱藏著商家為顧客布置的重重『陷阱』。所以,在興高采烈地購物的同時,還真得提防著商家從背後舉起的那把『溫柔小刀』。
購買商品本來是顧客完全自願的行為,但參加過商場促銷活動的人大都會有相同的遭遇:在不完全知情的情況下被送了若乾代金券;為了花出手裡的代金券而不停地在商場裡轉悠並被迫購買了本來不打算購買的商品;在使用代金券的時候遭受未被事先約定的種種限制……諸如此類,完全違背了作為一個顧客逛商場的初衷,這足以證明:自詡為『上帝』消費者們被商家牽著鼻子走進了早已經設計好的『溫柔的陷阱』。
其實,商家煞費苦心地設計各種高招兒來吸引顧客本無可厚非,一來可以利用節日商機增加商場的銷售額,同時可以有限度地讓利給消費者,兩全其美的事情,不但可以為,而且是大有可為。但問題卻在於,某些商家的所作所為已經完全超出了『促銷』的范疇,而是以不正當的手段誘使消費者購買商品,進而逼迫消費者在不是出於自願的基礎上繼續消費,最終達到提高商場整體銷售收入的目的。
在『誠信』成為經濟生活中的一面旗幟,在法制成為保護人們的有力武器的今天,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現象,除了要在道義上受到譴責之外,還必將受到法律法規的懲戒:《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早在2002年1月1日起就已經開始施行。有關方面曾多次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價格欺詐行為均有權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事實上,每年節假日來臨的時候,相關執法部門都會加大檢查力度,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商家進行處罰;事實上,北京幾家大名鼎鼎的商場就都因為進行不正當的促銷活動曾經被嚴厲查處和警告過。
春節購物潮湧來的時候,京城許多有過不光彩記錄的商家又在孜孜不倦地為消費者挖起了溫柔的陷阱。一位消費者在一家知名商場前,面對鏡頭坦言:『我有種被涮了的感覺。』她的背後,是寫著『買二百送二百』的大幅海報。在一個日趨完善的商品社會裡,喪失了『商德』的商家必然會丟掉信譽,也必將為消費者所唾棄。所以,那些『涮』得消費者團團轉的商家,到頭來『涮』得只能是自家的生意。而那個為別人設計的溫柔陷阱,最終掉下去的,也絕不會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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