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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04年第1號)
2004年國債還本付息工作即將開始,現將2004年到期國債還本付息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4年到期國債品種及條件
(一)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國債
以下國債從發行期開始之日陸續到期歸還本金和全部利息。
1、1999年3月10日至4月30日發行的5年期憑證式(一期)國債,到期年利率為5.13%。
2、1999年7月16日至8月31日發行的5年期憑證式(二期)國債,到期年利率為3.25%。
3、1999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發行的5年期憑證式(三期)國債,到期年利率為2.97%。
4、2001年3月1日至4月30日發行的3年期憑證式(一期)國債,到期年利率為2.89%。
5、2001年5月15日至7月14日發行的3年期憑證式(二期)國債,到期年利率為2.89%。
6、2001年9月14日至11月13日發行的3年期憑證式(三期)國債,到期年利率為2.89%。
7、2003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發行的1年期憑證式(四期)國債,到期年利率為1.98%。
(二)按年付息國債
以下國債於到期日歸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
1、2001年記賬式(二期)國債,期限3年,年利率為2.88%,於4月20日到期。
2、2002年記賬式(四期)國債,期限2年,年利率為1.90%,於5月10日到期。
3、1999年記賬式(九期)國債,期限5年,年利率為3.31%,於10月25日到期。
4、1999年記賬式(十一期)國債,期限5年,年利率為3.32%,於11月25日到期。
5、2002年記賬式(十六期)國債,期限2年,年利率為2.30%,於12月16日到期。
6、2001年記賬式(十六期)國債,期限3年,年利率為2.51%,於12月20日到期。
7、1999年向失業和養老保險基金發行的定向(二期)國債,期限5年,年利率為3.50%,從10月15日開始陸續到期。
(三)貼現國債
以下國債於到期日按面值償還。
1、2003年記賬式(十三期)國債,期限3個月,於3月29日到期。
2、2003年記賬式(十二期)國債,期限1年,於12月11日到期。
二、其他有關事項
(一)2004年各類到期國債利息均按單利計算,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
(二)1999年5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不滿5年,2001年3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不滿3年,2003年1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不滿1年,其兌付分檔利率請向各兌付網點查詢。
(三)憑證式國債的兌付由原售出機構網點辦理;特種定向債券的兌付由當地財政部門辦理。
(四)以前年度到期應兌未兌的實物國債,2004年可繼續到當地常年兌付網點辦理兌付,各地常年兌付網點地址請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國庫部門查詢。
(五)附息國債2004年利息支付辦法,由各交易場所或登記結算機構按照財政部規定公布並施行。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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