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灣『財政部』、『陸委會』和『中央銀行』近日將公布,3月1日起,旅客可在人民幣6000元的額度內,攜帶人民幣出入臺灣地區,且不必並入等值1萬美元的攜帶外幣出入境限額計算。
也就是說,3月1日過後,旅客依規定可攜帶出入臺灣地區的現金限額,包括新臺幣6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及人民幣6000元。
據了解,按臺當局以前規定,旅客不能攜帶人民幣出入臺灣,因此臺灣民眾赴大陸旅游、探親和經商者,如果有用不完的人民幣,只能在境外換成其它貨幣後攜回,如被臺灣海關人員發現攜帶人民幣出入境,依規定將被沒收。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