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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地收到來自9866的短信,其中一條收費高達28元。昨天,鄭先生將中國聯通公司告上西城法院,索賠各種損失9000元。
鄭先生訴稱,最近,他收到許多來自9866的手機短信。因為使用的是聯通公司的手機,他便撥打聯通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的電話諮詢,對方回答,這些短信經過機主訂制後纔能發送,所以屬於收費服務。
他再度和聯通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聯系,對方告訴他,這些短信是他2003年12月24日凌晨3時17分上網訂制的。鄭先生更覺奇怪,首先,他不愛上網;其次,訂制短信應該用手機密碼,而他自己都不知道手機密碼。他先後找到聯通公司在方莊和西單的營業廳,對方給了他一張打印出的短信訂單,並稱研究後再答復。
鄭先生查詢手機話費清單後驚訝發現,這種短信從2003年11月18日就開始發送了,其中每條價格有5分、4.5元、10元、15元不等,其中最貴的短信一條高達28元。見對方不能給他滿意答復,鄭先生決定將中國聯通公司告上法院。
無獨有偶,就在鄭先生狀告中國聯通公司的前一天,丁先生也以大體相同的原因將北京移動通信公司告上海淀法院。
1月6日,丁先生到海淀法院訴稱,2003年12月28日,北京移動通信公司通過手機向他發送短信息,內容為:『你已制定完美男女,資費5元/月,退訂回復QUITWMNN。客服:010-62975021網址www.my1828.com。』丁先生聲稱,他從未聽說過此網站,也未曾與此網站所屬的北京聯飛無線通訊公司有過任何聯系。丁先生說,他多次被迫接收此類信息並被扣了資費。現起訴要求北京移動通信公司、北京聯飛無線通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向他賠禮道歉,並賠償他精神損失費1000元。
昨晚8時30分,記者就鄭先生的情況諮詢了中國聯通北京1001服務熱線。1212號服務員證實,9866是聯通公司的合作伙伴,而且手機用戶沒有訂制短信的話,9866是不會提供短信服務的,所以由此產生的費用肯定由機主承擔。
昨晚8時46分,記者就丁先生的情況諮詢了北京移動通信公司客戶服務中心(1860),1310號服務員回答:有多種原因能導致這種情況發生,比如上網的時候,機主不小心訂制了這種短信服務;手機中本身就有移動夢網訂制菜單,操作不慎就可能發送訂制指令。像丁先生這種情況,她還不能確定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所以不能給記者確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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