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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協會定2004年主題:『誠信·維權』
http://www.enorth.com.cn  2004-01-07 09:29
我來說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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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84] CZ88.NET 網友:lilan 於2004-09-05 17:38 發表評論:

  湯遜湖山莊位於武漢市廟山開發區,回函地址:wenhgher@263.net

[76982] CZ88.NET 網友:lilan 於2004-09-05 17:24 發表評論:

  中國消協: 你們好,感謝你們爲中國廣大的消費者維護合法權利!現在購房簽定合同中完全由開發商擬定合同條款,業主沒有權力修改,所以是霸王合同。例如,我們一羣業主在湯遜湖山莊購買聚龍閣住房,湯遜湖山莊售房人員口頭說明聚龍閣至沿湖道路(離湖邊近60米-包括沿湖道路)不再建房,作爲綠化地。當時籤合同時沒有在合同上明確規定此條款,現在聚龍閣已經全部封頂,可是開發商緊連聚龍閣至沿湖道路每棟樓又建起一個門棟,並另取名爲“親水岸”。現在開發商的行爲直接侵犯了業主的利益,已經屬於欺詐行爲,因爲合同上沒有寫明相應條款,不知道如何處理,請中消協給予幫助和答覆。

  下面是在湯遜湖山莊購買聚龍閣住房的一羣業主討論: 我周6去了山莊,發現了一些情況,這是我自己畫的一幅“時局圖”,相信各位去過山莊的朋友都應該可以看得懂吧。其中,白色的格子表示已經建好的房子,黃色填充的格子表示正在建設的房子。相信大家在看了地圖後不到10秒鐘,會發現這麼一個問題,即:我明明買的是聚攏閣E棟的1單元,現在卻成了2單元;我明明買的是聚攏閣D棟的2單元,現在卻成了3單元;……依次類推。F棟的前面又建起了房子,C棟的後面也建起了房子,都是6層的(還有架空層)我買的是聚攏閣E棟2單元的201,現在成了聚攏閣E棟3單元的201,我進到了我的201,發現站在陽臺上,由於前面F棟追加的1個單元,我觀湖的視野將被擋住一半,在客廳裏,由於後面D棟追加的一個單元,我觀湖的視野同樣也將被擋住一半。 我憤怒了,當即找了KFS的副總經理,她是這樣說的,現在在聚攏閣D、E、F棟東面建的房子不是給聚攏閣追加的,而是另外一個名稱,叫“親水岸”,只不過和聚攏閣的房子靠在了一起,所有聚攏閣的1單元還是1單元,並沒有變成2單元,至於是否遮擋了聚攏閣業主的觀湖效果,希望各位業主多多體諒我們開發商,因爲現在的地價真是寸土寸金啊!我在表述了我的看法,提出了抗議之後,基本就一直在沉默了,因爲我知道,我就這麼一個人,況且又是外地人,在現在的場合裏,只有沉默。其實呢,說老實話,我並不是最慘的,因爲我買的是2單元的房子,1單元的業主是最慘的,因爲他們當時花的價格是最高的,爲的就是買到一個最靠近湖的,觀湖效果最好的,最無遮擋的地點,現在呢??我不多說了副總經理後來又和我說,他們建這個“親水岸”是早已經規劃好的,當初在和聚攏閣的業主簽定合同時就已經說明了以後將有“親水岸”的出現,我問, 我當時簽定合同的時候,怎麼就毫不知情呢?KFS說,你買的是2單元呀,我們和購買1單元的業主都說明了的。 哦! 原來是這樣啊,我買的是2單元,就沒有了知情權了嗎?? 我現在要問廣大的聚攏閣1單元的業主們啊,你們當時在簽定合同的時候,KFS和你們說了這個“親水岸”嗎?如果說了,你們當時同意了嗎? 哈哈!!不說什麼了,我要去廁所裏吐上一會兒了……開發商明確告訴我們聚攏閣1單元的業主們:那是綠化地,不再建造任何房屋設施和圍牆。所以是欺詐。三大原因催生“霸王條款”

  在購房中,開發商利用自身地位或經濟上的優勢地位,在制定格式合同條款時儘量減少自己應負的責任,卻要求消費者所承擔的責任面面俱到,消費者根本沒有選擇締約與否的自由,其利益一般也得不到保護。那麼,房屋認購何以出現如此多的“霸王條款”?廣東省消委會昨日指出了“霸王條款”產生的三大原因。 首先,現行的合同格式條款大多是經營者或行業組織單方制定,在制定過程中沒有徵求消費者的意見,並故意設置不平等條款。其次,由於監督管理合同格式條款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對合同格式條款缺乏有效的監督。另外,廣東省消委會表示,因爲合同格式條款不可能用一些固定的文本去規範所有的交易行爲,因此導致大量的經營者自訂合同格式條款。 廣東省消委會同時表示,繼本月公佈了房地產認購環節中的“霸王條款”之後,將於9月向社會公佈房地產合同的“霸王條款”。有選擇地對消費者反映的情況進行公開點評,並敦促有關企業予以改正,同時希望有關部門進行規範管理。(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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