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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出版的一家媒體1月5日公布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03年,在大陸投資的臺資企業已達68115家,累計合同金額1295億美元,實際利用金額約774億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該媒體所公布的臺商在大陸投資各項指標遠高於兩岸官方統計數字,如『實際利用臺資金額』一項,就比中國商務部和臺灣『經濟部投審會』的數字均高出400億美元以上。
據了解,該媒體的調查方法,是先從大陸各省市區主管官員處及媒體、文獻中取得原始數據,然後經過專家論證、比對後,再加以確定;部分數據是由該刊與相關專家根據旁證資料推估得到的。
調查顯示,在實際利用臺資金額方面,閩、粵、桂、瓊、贛總計為359億美元,蘇、浙、滬、皖總計為262億美元,上述省份合計佔大陸實際利用臺資額的80%,顯見這裡受到臺商投資的偏愛。
華北地區實際利用臺資77億美元,佔大陸各省份的約10%;東北三省為21億美元,約佔2.8%;中西部地區總計為54億美元,佔7%。
若比較各省份實際利用臺資金額的數字,廣東、江蘇、福建、浙江、上海、山東、天津、遼寧、湖北、北京居前10名。其中,廣東和江蘇兩省實際利用臺資390億美元,佔大陸各省份的比例超過50%。
調查指出,臺商投資大陸的區域仍以廣東省與江蘇省所帶動的華南及華東地區為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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