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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前夕,商家促銷方式多種多樣,返券促銷最為火爆。但部分不法商家利用消費者貪圖小利的心理,誘導重復消費、超額消費,使消費者不知不覺地踏入經營者布置好的『陷阱』。
我們經常看到的買100送50,甚至買100送100的廣告就是返券消費的傳統方式,吸引了眾多消費者。但據市消協秘書長路華忠說,這火爆的背後卻隱藏著不少問題。
問題之一返券只有搭配現金纔能使用。一位消費者購物獲贈180元返券,當時很高興,但是拿著返券去消費時纔被告知,買50元的商品只能使用2元的返券,這位消費者自己算了一筆賬,180元返券想花完必須再消費4500元。但是花了4500元之後,又會有更多的返券,這不是怎麼也花不完了麼?
問題之二業內人士透露的返券促銷隱情耐人尋味。『滿100返50』實際是消費者用100元買了150元的商品,折扣約為六七折。但在購物返券過程中,有部分商品或櫃臺『不參加此項活動』,就很隱蔽地為商家推銷某些滯銷商品提供了機會。更讓消費者吃虧的是返券不找零。比如消費者有100元的返券,當他面對一件120元的商品和一件80元的商品時,通常會選擇後者。因為這100元的返券好像是『白來的』,即使損失20元也無所謂。
問題之三返券促銷是否存在公平競爭的問題。比如一件商品價值50元,商家按照實際價值賣給消費者,可是隨該商品商家又饋贈給消費者50元商品,這種無利可圖的銷售,實際上違背了公平競爭的原則。如果商家是為了通過這種方法故意排擠競爭對手來佔領市場,那麼又違背了《交易法》。
消協人士特別提示消費者要理性看待『返券促銷』,小心別踏入陷阱。消費者尤其要注意如下幾點:對經營者的返券促銷活動要謹慎對待,消費前要詳細詢問相關內容,如返券的使用方法、使用范圍等;不要貪小便宜,要制定好自己的消費計劃,提高消費的合理性和科學性;不要輕信廣告宣傳,對經營者的口頭承諾要求其以書面形式標明;消費者以返券購買的商品或在促銷中的贈品都應保證質量,出現質量問題經營者同樣承擔三包義務;遇到經營者擅自改變返券使用條件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可及時向工商部門或消協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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