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會12月29日召開大會以167票贊成,13票反對、14票棄權,通過了『新行政首都特別法』。該法案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生效。
新行政首都的位置將建在忠清地區,從明年1月1日起韓國將組建行政首都建設促進委員會,由國務總理和民間人士分別擔任共同委員長。
明年下半年,最終選定新行政首都的地址。
新行政首都將於2007年底建成,2012年總統府青瓦臺和中央行政機關將陸續分階段從目前的行政首都漢城搬遷到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