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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2003年中國信用論壇』上了解到的最新統計數字顯示,全國每年由於缺乏誠信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5855億元。
據統計,近年來我國每年訂立的合同約40億份,而履約率只有50%,經濟合同失效問題嚴重,由於企業間不講信用,互相拖欠貨物構成連環債鏈的資金總額達3000到4000億元,佔全國流動資金的20%。同時,社會整體缺乏信用風險防范手段,特別是信用傳遞、披露機制不健全,使得假冒偽劣現象猖獗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億元。
與會專家呼吁,我國社會信用體系應建立在明確的產權制度,以及社會信用評估、監督和失信懲戒體系的基礎上,纔能真正有效地遏制無序競爭以及信用缺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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