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聞點擊:
日前,四川省政府發出公告,決定取消省經貿委和省交通廳主管的3項行政審批項目,同時在全省范圍內不再對自行車實行注冊登記和牌證管理制度。這意味著,此後新買的自行車不用再上牌照,義務交管員也無權再檢查騎車市民的自行車牌照。
評說鏈接:
騎車是否需要許可
從四川省的公告可知,對於自行車注冊登記和牌證管理,性質上屬於行政許可范疇。
改革行政體制及管理方式,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落實『市場優先』、『社會優先』的市場監管原則。即將實施的《行政許可法》明確指出:即使是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事項,也並不是都要設定行政許可。
一些地方最近相繼表示,不會像四川一樣取消自行車牌證,盡管他們給了很多理由,偏偏沒有說明這項行政許可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華東新聞 作者:龍束鹿)
取消自行車牌是明智之舉
如果我們將自行車牌照管理制度放置在一個更宏大的視野中,就更能體味改革的緊迫性:作為政府管制的一個方面,這種自行車領域的『行政許可』,因為程序的繁瑣犧牲了社會效率,並且衍生了許多特殊利益帶:比如沒有牌照的自行車一旦上街,就面臨罰款的威脅,而這種罰款,往往並不是為了規范管理,而是『經濟創收』。這種『沒牌照就罰款或沒收』的做法,是典型的『有罪推定』思維:凡是沒有牌照的就是『黑車』,就必須罰款或沒收,為了取回屬於自己的合法財產,公民還得繳納罰款或經過大量程序,纔能重新獲得對自行車的財產所有權,這簡直就是法治下的怪現象!
我們可以認定:現行的自行車牌照政策,不但沒有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反而束縛乃至侵害了公民對個人財產權的自由行使,它在公平和效率兩方面都是得不償失的。因此,取消自行車牌證是政府明智之舉。
(南方都市報 作者:畢舸)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