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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上海市政府某部門工作的諸先生又領到了兩張聯華超市的『代幣券』,與以前市面上流通的印刷精美的『水票』、『米票』不同,這次發的代幣券就是張白紙,上面用黑墨寫著:『聯華陝西店(位於上海市復興中路、陝西南路口),壹佰圓』,還用鋼筆簽了一個字。『代幣券不是7月底就不讓用了嗎?』諸先生很詫異。記者隨即致電聯華總部詢問,工作人員表示,聯華超市現在所有的代幣券都不能使用了,惟一保留的只有聯華會員卡。他們還不知道陝西店自己印了這樣的東西,『只能在陝西店用,在其他店不能用的,』這位先生說:『這種情況我們總部知道後要去查,並且要處罰他們。』
另外,中秋將至,被明令禁止的月餅票也在流通,甚至率先出現在了政府機關。記者詢問元祖、功德林等上海知名月餅生產商都被告知『可以用』,而上海最著名的『杏花樓』的回答卻不置可否:您把票拿到我們總部來就可以了。
企業預售代幣券卡,存在非法集資嫌疑,同時一旦企業發生倒閉破產,消費者極可能蒙受損失。此外,多數人認為,代幣券泛濫會滋生腐敗,而上海市政府此次取締代幣券的最大動因就是反腐敗。這種『一刀切』為何禁而不止?一些企業對『圍剿』行動的『合法性』提出質疑:這次圍剿行動中惟一幸免的公共交通卡發行達到670多萬張,與電子消費卡沒有區別,為什麼可以保留呢?
多數商家認為,企業預售代幣券卡,更多的是一種商業模式,而不是非法集資。更多的觀點認為,反腐敗不應該『一刀切』。防腐敗的關鍵是建立制度,而不在於把腐敗的介質消滅掉。
據記者了解,現在很多形式的代幣券仍然在流通,甚至在公開場合發放。
新聞鏈接:30億元代幣券作廢
從7月中旬以後,上海聯華超市就張貼出了《關於回購代幣購物券(卡)的告示》:自8月1日起,凡持有聯華超市公司購物券(卡)的顧客,均可在券(卡)規定的期限內,到公司指定的149家門店兌換現金;1000元以上持有者,須到公司總部所在地憑有效證件兌現。而類似的通告,已經遍布上海市40多家商業企業的幾千個營業網點。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8月11日,作廢的代幣購物券(卡)(包括除公共交通卡以外的所有水票、米票、消費卡,乃至月餅票)總額已經超過30億元。
從1998年開始,上海市曾多次封殺各種形式的代幣券,理由是代幣券的管理如果跟不上,容易造成國家稅收流失,使得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無據可依。另外,金融秩序會受到影響。因此《銀行法》第19條和44條有規定,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發行任何形式的代幣購物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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