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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信息處獲悉,之前有消息稱,今天正式實施《跨國公司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改革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際上該辦法仍在研究之中,國家外匯管理局還未出臺有關改革的試點辦法,至於何時出臺,還沒有時間表,也有可能不出臺。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人士介紹,國家外匯管理局一直支持跨國公司外匯管理的改革,並一直研究該如何改革,但到目前為止,仍未對任何具體項目出臺過改革的試點辦法,即使有,也只是研究稿。而且,是否會改變,也要看研究的成果,有可能會出現不改的情況。
不過,從該人士的言論中可知,關於《跨國公司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改革試點辦法》還是有研究稿,之前,媒體曾報道過《辦法》的核心內容是,經外匯局批准參加試點的中外資跨國公司,可以對其分公司、全資附屬子公司進行外匯資金集中管理或集中收付。具體做法包括以利息合計或資金集合方式實行外匯資金集中管理;可以對各關聯公司的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和資本項目外匯支出實行集中收付匯;可以靈活方式進行境外外包生產或境外外包設計生產等特殊貿易項下的外匯收支。概括而講,改革涉及了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管理、集中收付匯管理、境外外包收付匯管理、非貿易售付匯管理等四大方面。
對此,有銀行界人士認為,實行跨國企業資金集中管理後,將使得跨國企業的外匯資金業務高度集中在此類企業總部雲集的地區,這部分地區的銀行業將面臨著許多新的業務拓展機遇。但也有業界提出擔懮,在現行的『點對點』(跨國公司的關聯公司與當地外匯管理部門直接接觸辦理業務)外匯監管下,外匯管理部門較易監督。而一旦進行改革試點,跨國公司的關聯公司將不再面向當地外匯管理局,而由跨國公司總部面向當地外管部門。從技術上,這將構成外匯監管新難題。如果跨國公司利用其屬下的關聯公司與海外復雜的交易逃避外匯管制,外管部門現行的監管措施將面臨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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