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於7月31日公布了2004年成品油和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總量、分配依據和申請程序。凡符合條件的成品油和原油進口單位均可通過商務部授權機構提出申請或直接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商務部受理的時間為2003年8月1號到8月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