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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輪競拍為何參拍企業寥寥無幾?這種拍賣形式是否有利於國有資產最大限度的回收?拍賣的信息披露渠道是不是足夠暢通?存在的問題和達成的條件是否透明和公開
『9789萬元!三次。成交!』一聲槌落,塵埃落定。歷經兩次流拍後,?ST樺林(600 182)幕後買家終於現身。坊間此前猜測的新加坡獨資企業——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佳通輪胎)在拍賣會上如期而至。
這同時也給中國第一例外資競購上市公司國有法人股拍賣劃上了句號。但是,這筆被認為『很便宜』的買賣,隨即進一步引發了有關國有資產『究竟應該怎樣定價』的爭論。
捧場嫌疑
這是繼2003年6月18日、7月1日兩次均無人應拍而流標後的最後一次拍賣。如果仍無人應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將就所拍賣的股權按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折價抵償給樺林輪胎的債權人——中信實業銀行。
1999年8月24日,樺林輪胎一上市,第一大股東樺林集團就將1.5107億股法人股質押給中信實業銀行,質押期限至2002年8月19日。此後,因樺林集團無力償貸,這部分股權被北京市二中院裁決拍賣還債。
出乎意料的是,2003年7月13日的最後一次拍賣會開場僅10分鍾,佳通公司就閃電般拿下?ST樺林44.3%的股權,並成為其第一大股東。同時參與競買的另外兩家——牡丹江石油化學工業集團公司、牡丹江恆豐紙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甚至連舉牌的意思都沒有。
『二位既來到拍賣現場,為何一次牌子未舉?』在記者的追問下,兩家公司異口同聲表示:『我們和樺林輪胎不是一個行業,不具有競爭力,此行只是為了學習。』記者問『是否知道前兩次拍賣』,二人表示『抱歉』,並不回答任何問題。
『明顯有捧場的嫌疑。』一位資深業內人士評論。他的依據是,按企業重組的基本規則,並購雙方大都是處於產業鏈的上下游或屬同一個行業而有不同的分工。但來自牡丹江的這兩家公司一是石油化工業,另一是紙業,與?ST樺林所處的輪胎業都沒有什麼關系。
佳通志在必得?
據佳通輪胎中國事業部董事、財務總監李懷靖介紹,自1993年進入中國以來,已在輪胎行業注入資本約80億元人民幣。
『佳通此行志在必得。』最後一次拍賣之前,?ST樺林公司所在地——牡丹江市府人士胸有成竹地告訴《財經時報》。包括牡丹江副市長梁橋在內的十幾人都隨行來到北京,參與拍賣事宜。
在當天拍賣成交之後,樺林集團、佳通輪胎以及牡丹江市政府共同簽訂了『並購重組協議』,准備對公司債務、資產與其他事宜做出安排。對此也有分析指:『可見三方早已是有備而來。』
『其實我們鍾情樺林已有七八年了——8年前就和當時的樺林集團有過聯系。』親臨拍賣現場的佳通輪胎中國事業部董事長吳慶榮說。
由於中國輪胎業前景看好,國際著名企業米其林、固特異、普利斯、錦湖、橫濱橡膠等都通過合資形式進入中國市場,?ST樺林自然逃不出外資並購的視野。
引起外資關注的還有另一個優惠條件。按照今年4月出臺的《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對於某些並購行動,收購方當事人可以向中國的外經貿和工商部門申請審查豁免,其中包括改善市場公平競爭條件的、重組虧損企業並保障就業的、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人纔並能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可以改善環境的等。
佳通公司入主?ST樺林,帶有上述重組虧損企業等概念。吳慶榮表示,申請審查豁免等事宜已委托律師辦理。
走走形式?
『?ST樺林在國內輪胎業很有名,但這幾輪競拍為什麼參拍企業寥寥無幾?這種拍賣形式是否有利於國有資產最大限度的回收?我認為其中有問題。』曾前往樺林集團考察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所所長陳小洪對這一拍賣提出疑問:『信息披露渠道是不是足夠暢通?存在的問題和達成的條件是否透明和公開?』
?ST樺林主營輪胎生產和銷售,一度是牡丹江市的利稅大戶,並是化工部『九五』規劃確定的中國四大輪胎生產基地之一。其累計投資近7億元的幾大項目多已建成,包括投資4.56億元的重頭項目50萬套子午線輪胎生產線已投入試產。
在佳通輪胎眼中,這一生產線是競買?ST樺林國有法人股股權最吸引人之處。吳慶榮表示:『這一生產線稍做改造即可投入生產,這是一塊優良資產。』另外,入主?ST樺林後,佳通輪胎還可順勢將中國東北市場納入自己的版圖。
按照中國拍賣市場的規定,同一拍賣標的有三次拍賣機會,若流拍後再次拍買,起拍價將逐次遞減10%。至?ST樺林第三次拍賣時,價格已從第一次拍賣的起拍價人民幣1.20856億元下跌到9000多萬元。如此低價拿下價值4億多元的生產線,難怪吳慶榮難掩欣喜地表示『價格比較滿意』。
『國有資產到底定什麼價格,需要有一個市場發現機制。國有股股權從協議轉讓到目前的公開拍賣當然是一種進步,但是其中價格發現的關鍵是要有充分的買家聚集,有充分的競爭。』國資委研究中心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部部長王志剛表示,『如果拍賣幾分鍾就搞定,難免有走形式的嫌疑。就像有些產權交易中心,表面上掛牌交易,其實私下已先有協議。』
挑戰政府制度安排
王志剛同時評價:『這是第一例外資參與中國國有法人股競購,意義已超越了拍賣本身。國有企業並購之後的核心問題是人員安置和債務,這方面制度上如何安排,對政府也是一種挑戰。』
牡丹江市副市長梁橋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政府在這次重組中將起主導作用。上市公司與集團公司這次將徹底分開,各自負責相應的債權債務;資不抵債部分,政府會有優惠政策,用企業重組後產生的效益來彌補。王認為:『如果在人員安置和債務處理上能夠達到比較滿意的效果,會給以後外資並購重組國有企業帶來示范效應。』
『國有資產是一種特殊資產,國有企業由於歷史原因承擔著一定的社會職能,不像民營企業資產比較清爽。國企的事情牽一發動全身,涉及人員安置和債務處理,包括應收應付款抵押擔保等多項難題。而解決這些難題都易形成黑箱操作和國有資產陷阱,所以不能太過草率。但是,也不能不允許地方不做探索。中央企業目前由國資委管起來了,現在最可怕的是地方國有企業。有些地方政府短視,只考慮局部利益,國有企業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賣出去再說,最後留下一堆爛攤子,還得國家收拾。』
王志剛強調:『在國有企業並購中,我認為應考慮兩點:一是是否引進的是戰略投資者;二要考慮壟斷問題和是否會被別人控制。這一點在引進外國戰略投資者時尤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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