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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稱,上海炒貨行業協會秘書長陳恩國表示,『如果大多數會員企業同意,協會將考慮撤銷「中止向家樂福供貨」的文件』。陳恩國日前向記者否認了這種說法,他表示,由於事態沒有進一步發展,目前上海炒貨行業協會10家常務理事單位的『雙禁令』(停止供貨、暫停簽約)並沒有絲毫松動。他還強調,雖然談判的大門始終向家樂福敞開,但不排除10家企業最終訴諸法庭解決爭端。家樂福方有關負責人士也就此事向記者傳來書面說明,稱事態的發展沒有任何轉向。
進場費始終是雙方的分歧所在。家樂福在書面聲明中認為,『作為全球第二大連鎖零售商,在全世界有近萬家公司、50多萬員工,它采取的是全球一體化的經營策略。如果硬要說本公司收取的費用名目太過繁多,那也是為了向供應商提供更多的更適合其產品的服務。本公司的服務合同是一份獨立於采購合同之外的完整合同,供應商完全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自主選擇。』他們還認為,『雙方合同的簽訂是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進行,收取的費用也都是明文規定,經外部律師核對,並依據相關法律條文施行的,並未存在不公平性。』
可是,上海炒貨行業協會10家常務理事單位目前仍堅持家樂福收取了不少不透明、隨意性太強的『進場費』,協會的常年法律顧問沈錫清在書面材料中則聲稱:家樂福在履行合同中違反了法律所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
上海市商委、市工商局曾於去年聯手出臺《關於規范超市收費的意見》,對超市收費行為進行規范。意見明確規定,超市向供貨商收取進場費應遵循公平合理收費、公開約定收費、公平規范收費的原則。超市收費的項目、用途、標准,必須事先向供貨商公開,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由雙方訂立書面合同;超市不得濫用優勢地位,作出對供貨商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更不得隨意在事後或合同以外再向供貨商收費。據透露,目前工商部門已介入此事。『炒』、『家』之爭是通過雙方協商、政府『老娘舅』出面調停、還是最後通過法庭解決,目前尚難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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