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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海炒貨行業協會與上海家樂福『叫板』一事,記者采訪了北京市商委和市工商局的有關人士,對於發生在上海供應商和零售商之間的糾紛力爭探出孰是孰非。市商委專門處理進場費糾紛的主任助理馬寧在接受采訪時認為,發生在上海的事情,北京的企業應該引以為戒,在與外商合作過程中,經營思維也應與國際接軌。
馬寧表示,首先,政府是要依法行政的。任何在中國經營的經濟主體都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他說,在市場經濟下,企業是個自主經營、自主發展的實體,要遵紀守法,而政府已經開始從計劃經濟的樣樣都要乾預,轉為進行宏觀調控,抓市場經濟秩序,不再被供應商或零售商的某一方牽著鼻子走。
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外的投資、產品進入中國市場的同時,許多國際上慣用的經營方式,譬如『進場費』一類的概念也開始進入中國市場。至於這些收費是否合理,只要是在供應商和零售商的合同中事先明文規定的就屬於雙方認可的,就不能說是違法的。對於上海10家炒貨企業和家樂福之間的矛盾,馬寧表示,這實際上是涉及到了雙方利益的問題,關鍵要看雙方的合同是怎樣簽訂的。在市場經濟下,各種費用如何收取、該收取多少,全憑合同制訂雙方的意願,只要合同不是在一方誘騙、欺詐的情況下簽訂的,就要嚴格按照合同辦事。
『計劃經濟年代,政府嚴格限定批零差價在15%至21%之間,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94.6%的商品價格已經放開,供應商在進入零售市場時該收多少費用也是憑著雙方的意願行事。』馬寧說:『作為供應商,你如果與零售商簽訂了合同,認可收費,就應該照合同繳費。如果你認為合同不合理,可以拒簽。現在很多供應商又不想放棄零售的機會,又想盡量少繳費,所以就出現了集體狀告零售商的事情,想以此把政府推到前臺來制約零售商。
一位資深律師告訴記者,所有做公司經營的惟一目的就是盡量多地掙錢。十年前,零售商是市場的弱勢群體,但現在,供應商卻變成了市場的弱勢群體,這樣一來,經常發生供應商狀告零售商的事件也就不足為奇了。目前,家樂福作為全球第二大連鎖零售商,在全世界有9000多個公司、50多萬員工,它采取的是全球一體化的經營策略,收取所在國的國慶費也都是統一行為。至於這些收費項目是否合理,這位律師認為,中國的企業應該有一個客觀適應期,到底是亂收費,還是國際通用、而對於中國來講卻是一種新生事物。』作為一個企業,如果看不慣這種收費,你不參與就行了。』這位人士認為,這是一個怎樣看待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問題。他說:『家樂福的公關活動是你幫他做的,將來他也會幫你的,這是一個互惠互利的事情。』
當然,據記者了解,收取『進場費』的過程中,並不排除一些零售商業務員暗箱操作,背著企業吃拿供應商回扣的行為。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或者是零售商不按照合同規定亂收費的現象,供應商是可以向工商執法部門提出有效證據,要求查處的。
收取『進場費』是家樂福的贏利途徑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副秘書長裴亮表示,『進場費』問題是全世界工商關心的話題,國外也有『進場費』,也有這樣的爭論。『進場費』事實上是變相的『低價采購』,與沃爾瑪等賣場料透明的采購殊途同歸。『進場費』在超市、大賣場等現代零售渠道的利潤構成中佔有相當的比重,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市場客觀的供求狀況。從目前來看,國際上的所有大賣場,究其贏利途徑而言,一般只有兩種,其一,通過收取『進場費』和諮詢費來賺取利潤,這種方式供貨商不用把自己的詳細利潤、成本清單羅列給銷售方(賣場)方面;其二,賣場通過先進的物流體系等有效方式來賺取利潤,但此種方式要求供應商向賣場方面提供詳細的利潤、成本清單。前者的代表就是家樂福,而後者的代表是沃爾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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