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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孟先生收到了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拒賠通知書。他認為保險公司有失公允,保險公司認為拒賠理由得當,並建議孟先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孟先生的帕薩特轎車是去年11月在北京購買的,因已接近年底,他委托汽車公司給辦了個臨時牌照,行駛區域為北京到上海。隨後他又在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上了車輛損失險,保單上的行駛區域為『中國境內』。
今年1月10日,孟先生的車被開到黑龍江,行駛中車撞了樹,車內氣囊全部迸出。孟先生隨後報案,並到指定維修地點對車輛進行了維修。回京後,孟先生到平安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辦理理賠手續,但保險公司認為『出險時使用臨時牌照,且出險地點不在臨時牌照規定的行駛區域內』,對孟先生作出了拒賠決定。孟先生認為:『保單上寫明了是在中國境內,我沒在公安機關指定區域行駛,那也應該是公安機關對我進行處罰呀。如果我當時寫了黑龍江在行駛區域內也就寫了,保險公司不應以公安機關的規定來否定保單上的規定呀。』
接受采訪時,平安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車險部經理助理馮先生對『中國境內』作了說明,他說,這主要是區別於市內行駛,有人開車不出市內,保險費低;將車開出市外就是『中國境內』,保險費要高一些。
他表示:『公司之前從沒有過類似的案例,不過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對今後我們解決類似的案例會有借鑒和指導作用,對澄清一些概念也是有好處的,畢竟每起事故不完全一樣,有些條款還不是特別細。現在我們公司的處理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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