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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針對我國是家用電器生產和消費的大國,大量家用電器超期服役和廢舊家用電器隨意處置產生的安全隱患、能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問題,年內國家經貿委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司將出臺實施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利用管理法規,使廢舊家用電器的回收利用有法可依,並實現與國際接軌。
權威統計顯示,目前電冰箱的社會保有量已達1.2億臺,洗衣機1.7億臺,電視機4億臺,電腦1600萬臺。上世紀80年代投入使用的電冰箱、洗衣機、電視機已經進入報廢期,年報廢量分別為400萬臺、500萬臺、500萬臺。據了解,一段時間以來,舊家用電器在回收之後,其中本已到了淘汰期限的一部分家電,仍被二手家用電器銷售單位改頭換面出售,一些不了解內情的消費者貪圖便宜購買使用,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為實現科學處置舊家電,由國家經貿委牽頭,組成了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信息產業部、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標准化委員會和供銷合作總社參與的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利用工作協調小組,在對國內外家用電器回收利用情況進行調研之後,將起草《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利用管理辦法》,組織開發適合國情和環保要求的適用、經濟、高效的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利用技術。《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利用管理辦法》的制定將充分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使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利用的管理法規在今後的實際運行中具有更強的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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