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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日前在一份報告中提出,積極利用資本市場,推動跨國並購,逐步為增加外商並購投資方式創造必要條件。
這份名為《發展跨國並購的政策建議》的報告認為,通過證券市場的並購將成為跨國並購的主要形式之一,因此應加快完善並積極利用國內資本市場。我國證券市場的開放要統一部署,要有一個時間表,並要有配套政策,以保證開放收益的最大化和開放風險的最小化。
報告提出,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區分戰略性投資與投機性投資,為使國有企業的管理、技術上一個新臺階,引入前者是必須的。但對後者應嚴加控制。在開放證券市場利用外資方面,管理機構有權規定外資進入的方式、投資范圍、投資比例等,以加強對外資進入證券市場的管理。
報告認為,應盡快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跨國並購的法律體系,建立上市公司國際並購審查制度,對國內企業並購和上市公司的跨國並購分別立法予以規范管理。加強產權政策引導,及時修訂產業指導目錄,具體規定哪些產業允許跨國公司並購,哪些產業需要保護。力求保護有節,開放有度。對國際並購實行綜合審查標准,使我國既能通過國際並購方式引進資金、技術和管理等,又能防止跨國公司在市場上形成壟斷,同時促進相關產業的有序競爭。要對涉及國家安全的航空、海運、原子能、軍工等特殊行業的國際並購予以禁止或對控股比例予以嚴格限制,以防外國公司控制這些領域,從而維護本國的經濟主權。
報告透露,有關部門正在加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制定外商收購和兼並國有企業、進行資產重組的可操作性政策和扶持措施;推動BOT、特許權轉讓投資方式、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股票等各項規定的制定與完善;鼓勵外資參與國企改組改造、允許外商收購和兼並競爭性行業的國內企業。
報告還提出,大部分競爭性的工業行業,應放開對跨國並購的各種限制,包括股權比例、並購方式等。存在明顯的規模經濟的工業行業,主要是重工業產業(汽車、重化工業等),應有步驟地放開對跨國並購的限制。對服務業的跨國並購應該采取較為謹慎的態度,對外資的股權比重進行限制,同時在審批環節從嚴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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