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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大量中小投資者損失慘重的『億安科技股價操縱案』於26日上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審,包括億安集團副總裁、財務總監李鴻清在內的五名被告被控犯有操縱股票交易價格罪。據悉,這是『億安科技股價操縱案』責任人首次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是廣東省首次審理此類案件。
據廣州市檢察院指控:1998年10月至2001年2月間,廣東億安集團董事局主席、法人代 表羅成(另案處理)通過億安集團(控股)廣州辦事處、廣東億安集團及所屬公司,向由屬下員工為股東注冊成立的專門從事股票買賣的七家炒股公司劃撥資金共合人民幣18億多元,另外還在多家證券營業部通過股票質押融資人民幣19億多元,以買賣深賽格、生益科技、億安科技等多種股票。
其中,通過上述專門從事股票買賣的七家炒股公司控制的792個股東賬戶動用人民幣14.8億多元,在全國54個證券營業部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億安科技』股票交易共計6.8409萬筆,累計交易5555.3895萬股,所持股票在最高峰時持股份額佔億安科技股票流通股的87.34%。同時,億安科技股票價格也相應由最初的7.55元躍昇至126.31元。上述七家炒股公司在買賣億安科技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盈虧為人民幣4.6億多元。
檢察機關認為,五名被告均已構成操縱股票交易價格罪。
億安操縱股價案被訴人員
李鴻清廣東億安集團副總裁兼財務總監
羅健梓廣東億安新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職員
程冰芳廣東億安集團資本運營監管部經理
何新祥廣東億安集團資本運營監管部職員
王琦 廣東億安集團資本運營監管部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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