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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飯店不允許自帶飲料,商業服務的『最終解釋權』在商家,飛機延誤退票不能在機場而必須到原來的購票點,購房貸款要強制保險……針對這種種只強調經營者利益而無視消費者權益的『行業慣例』和『霸王條款』,中國消費者協會昨天宣布在全國推出『格式條款系列點評』活動。
據中消協秘書長董京生介紹,此次點評的范圍包括商品房、物業、裝修服務;家用轎車;各種維修服務;郵政電信;金融保險;旅游、住宿、餐飲、停車場服務;鐵路、民航、公路和公交服務;教育及各種中介服務(職介、婚介、房介、留學中介);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服務;商場、超市服務;農用生產資料等方面。凡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7月底以前,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發現經營者與之締約不平等格式條款,或單方面以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以及顯失公平的行業慣例,都可以向中國消費者協會或當地消協反映。
中消協歡迎消費者寫信反映意見,並隨附相關證明材料(如條款、告示、慣例復印件和照片)。郵編:100055,地址:北京市廣安門外大街248號機械大廈11層,電話:6327335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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