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中國消費者協會『格式條款系列點評』活動在北京正式啟動,這將作為中消協2003年『營造放心消費環境』年主題活動的重頭戲。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京生介紹說,凡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7月底以前,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發現經營者與之締約有不平等格式條款,或單方面以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以及顯失公平的行業習慣,都可以向中國消費者協會或當地消費者協會反映。
董京生指出,目前有五大問題嚴重影響我國的消費環境: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絕;商品房、汽車、醫療、電信等行業價格缺乏標准和透明度;金融等服務領域以及壟斷行業和公用事業領域制定的格式條款無視消費者意願,明顯違
反了公平原則;以虛假廣告為代表的虛假宣傳;一些公用事業單位和壟斷行業經營者用合同、聲明、通知、店堂告示等形式,強制消費者接受商品和服務項目。這其中,因格式合同、格式條款顯失公平而造成的群體投訴在2002年中消協受理的逾69萬件消費投訴中明顯上昇。
中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主任王前虎說,長期以來消費者由於信息不對稱而受迫於種種格式合同、格式條款,失去了法律賦予每個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但這並不意味著,格式合同、格式條款本身就是霸王合同、霸王條款,格式合同、格式條款本身並沒有錯。但由於格式合同、格式條款具有預先擬定、重復使用、不得協商等特點,其制定者又具有獨佔地位或經濟上的優勢地位,在制定格式合同條款時以單方聲明規避自己承擔的法律責任,而要求消費者承擔其本不應該承擔的責任,消費者根本沒有選擇締約與否的自由,其利益一般得不到保護。這些經營者利用各自優勢的地位,在制定格式條款時只強調權利,有意逃避法定義務,甚至將不平等條款強加給消費者。新出臺的《合同法》雖然對格式合同、格式條款的制定和使用作了明確的規定,但要消除格式合同、格式條款中的不平等現象,還是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加強監管。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