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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3月6日上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國務院組成部門將調整為28個經貿委、外經貿部將成為歷史。本次機構改革有5個重點:
●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
●完善宏觀調控體系
●健全金融監管體制
●繼續推進流通管理體制改革
●加強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建設
備受各界關注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3月6日上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根據這一方案,國務院將組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商務部等部門,而人們熟悉的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將成為歷史。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王忠禹受國務院委托,在大會上作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將共有28個。
國資委設立解決國資所有者缺位難題
根據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調整和設置,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准。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體制,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准。
根據國務院提請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經貿委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管理的職能,中央企業工委的職能,以及財政部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部分職能將整合起來,設立國資委,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王忠禹說,國資委依法對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但不得直接乾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不要變成『婆婆加老板』,不能把企業管死。
擬設立的國資委確定為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特設機構,國資委的監管范圍為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地方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由改革後設立的省、市(地)兩級地方政府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負責監管。其他國有資產,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原則,國資委的主要職責是:根據授權,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代表國家向部分大型企業派出監事會;通過法定程序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定規章制度,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產進行指導和監督;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劃』逐漸淡出國家計委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為完善宏觀調控體系,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王忠禹介紹,為減少部門職能交叉重復,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和完善宏觀調控,現屬國家經貿委的行業規劃、產業政策、經濟運行調節、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多種所有制企業的宏觀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以及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等職能,也將劃歸發展和改革委。此外,國務院體改辦的職能並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作為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發展和改革委的主要職責是:擬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監測和調節國民經濟運行,搞好經濟總量平衡,優化重大經濟結構,安排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發展和改革委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國家計劃委員會長期以來都是政府的一個重要部門。1998年3月10日,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國家計劃委員會更名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根據這一改革方案,『計劃』二字將徹底從國家宏觀調控部門的名稱中淡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大力減少行政審批和微觀管理事務,從而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
銀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各司其職
根據國務院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設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金融監管方面,新設立的銀監會將與人民銀行各司其職、互相促進,確保金融機構安全、穩健、高效運行。
根據這一方案,銀監會將整合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作為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事業單位,銀監會將根據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擬訂有關銀行業監管的政策法規,負責市場准入和運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
另一方面,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人民銀行不再承擔上述金融監管職能後,將加強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職能,不斷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和改進對金融業宏觀調控政策,更好地發揮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和防范與化解金融風險中的作用,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王忠禹表示,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要建立密切的聯系機制,及時溝通有關金融市場風險和運營情況,共享監管信息。
商務部『統一』商品流通領域
我國內外貿分割、國內外市場分割和進出口配額分割的管理體制有望終結。根據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經貿委的內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等職能,國家計委的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等職能,以及外經貿部的職能等將整合起來,組建新的商務部。
目前,我國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以及反傾銷反補貼工作分別由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管理;產品的進出口工作,分別由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負責。這種分割管理體制已不能適應加入世貿組織新形勢的需要,不能適應建立和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要求。
據介紹,擬新設立的商務部作為主管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部門,其主要職責將是:研究擬定規范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規,促進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開展國際經濟合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的有關事宜和組織產業損害調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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