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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大慶聯誼民事賠償案即將開庭審理,ST東方案也在4月份進入庭審期,而銀廣夏和ST紅光的投資者則在急切企盼著法院的最終判決。在經歷了起訴和立案的漫長等待後,投資者距離賠償結果越來越近了。
但目前的事實卻令人們有些擔心和不安,畢竟至今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一例投資者從法院判決結果中拿到鈔票。為此,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證券賠償官司有著特殊的環節和程序,也有一些變故和風險,需要投資者有足夠的耐心和毅力。
在去年1月15日高法發布了『允許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通知後,包括ST紅光、銀廣夏、ST嘉寶、大慶聯誼等造假公司都被投資者送上被告席,但由於1·15通知只是一則『解禁令』,沒有明確的司法支持和解釋,地方法院無法可依,無從判決,所以,許多案件立案或庭審後基本被擱淺。
在今年2月1日『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乾規定』生效後,解決了此類侵權行為的因果關系、當事人應承擔何種責任等司法實踐的具體問題。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終於有了司法解釋的支持。
於是,在2月初,出現了證券官司『紮堆』的場景,除了大慶聯誼、銀廣夏之外,錦州港、ST東方等上市公司也被投資者告上法庭。
有數據表明,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已超過900起,涉及造假公司超過20家。
在新司法解釋的支持下,各地法院也表現出積極配合的態度。許多案件都是在接受起訴的第二天就宣布立案,並接受了共同訴訟的新起訴形式。但截至目前,我們看到的結果只有兩起庭外和解和ST嘉寶庭外賠償,還沒有一例正式的法庭判決出現。為此,有些灰心的投資者打了退堂鼓,對賠償勝訴失去了信心。
業內人士分析,其實證券官司本身就是一場持久戰,在國內又屬於新生事物,需要一段時間的磨合。
據了解,即使在美國,每年能結案的也不足10%,而且許多案件都要持續2年至3年。
為此,有關人士提醒投資者,不要放棄依法索賠的權利,在目前已經立案的賠償案件中,一方面,被告公司違法事實確鑿,另一方面,投資者的賠償數額遠遠未到使其破產的地步,既然原告有理在手,被告又具備賠償能力,所以,勝訴是有一定把握的。
一些經驗豐富的代理律師表示,由於在前期訴訟准備、法院審判等環節中會出現程序繁雜、效率不高等現象,所以,投資者會感覺訴訟時間過於漫長、訴訟成本加大等問題。這是投資者必須面對和經歷的變故和風險,但這些不會影響最後的勝訴或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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