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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牛哥就是這麼牛,觀念牛,膽量牛,思想牛,加上藥品牛,策劃更是牛上加牛』
龍潭工商分局出言謹慎
這兩天,吉林市工商局龍潭分局的電話成了各路記者的『熱線』。該分局2月19日開出的一紙行政處罰決定,因涉及名人牛群而備受媒體關注。
該分局決定,沒收北京恩愛優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廣告費40萬元,並處罰款40萬元。處罰緣由是,該公司在『牛哥』廣告活動中存在違法行為。
2003年10月23日前,恩愛優公司名稱為北京牛群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據稱,其法定代表人劉肅是牛群的愛人。
今天,記者赴吉林市了解情況。與牛群積極配合媒體采訪形成鮮明反差的是,從具體辦案人,到科長,到副局長,面對記者的采訪要求,一概出言謹慎。不過,該分局人員表示,確有處罰牛群公司一事,媒體披露的處罰決定書中的內容,也基本屬實。
該分局有關人士稱,調查此案是因為有消費者舉報,在長達一兩年的調查過程中,陸續發現了一些問題。雖然面對的是名人,但出於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分局還是認真地進行了立案與調查,但考慮到當事人的因素,工商分局並不希望公開此事。
該分局辦公室主任表示,此前媒體所披露的消息不是從該分局『流出』的。目前工商分局還在就此事進行調查,不宜泄露相關內容。他還說,也許待時機成熟,會考慮召開發布會,給新聞界一個說法。
記者通過其他渠道找到了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主要內容為:牛群作為乙方之一,於2000年與吉林省白山市長白山藥業有限公司就力龍偉雄膠囊(後更名為『牛哥』)的經銷達成合作。在實際執行合同過程中,牛群公司為長白山藥業提供了該藥品的商業廣告代理服務。
工商部門查明,許多印有牛群形象的印刷品廣告未經審查,而且部分印刷品廣告的文字內容違反廣告法規定。
比如,在『牛哥力龍偉雄讓男人「牛」起來!』宣傳單和『男性關愛手冊』中,宣傳該藥品是純中藥組方,安全無毒副作用,不含激素類物質。但經龍潭工商分局查實,該藥品並非純中藥組方,其藥品生產依據的組方中含有雄激素類物質。《廣告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宣傳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有如下文字:牛群公司在商業廣告活動法律關系中處於廣告經營者的地位,其為藥品廣告宣傳而策劃設計牛群的各種動作形象,及提供牛群肖像照片用於藥品宣傳,是該公司的廣告經營行為。牛群公司對本公司是否應當提供力龍偉雄藥品廣告的代理服務、其為廣告宣傳而策劃設計提供的各種動作形象怎樣使用、在何種宣傳品中使用、由牛群形象和文字共同構成的最終廣告作品是否真實合法等,負有自行審查的義務和查驗廣告證明文件的雙重義務。牛群公司未盡法定義務,因此對違法印刷品廣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龍潭區工商分局要求當事人(恩愛優公司)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款。逾期不繳納,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吉林市工商局申請復議,也可在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今天下午5時左右,記者按照牛群所給的號碼,撥通了北京恩愛優公司的電話,但無人接聽。至截稿時止,該公司將會采取什麼應對措施尚不得而知。
牛群:我沒違法
『只要是欺騙消費者的行為,都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我沒有做違法的事情。』今天下午,還在安徽省蒙城縣的牛群就『牛哥』事件接受筆者采訪時這樣說。
牛群說:『我當初接這個廣告,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是因為那個叫做韓頤和的人說他是人大代表,而且那個藥也是經過了藥檢部門檢驗的;第二,我希望能夠通過我的行動推動性健康教育,使大家不要再忌諱談性。』
牛群說,後來,他發現廠家在深圳造假,沒有按照協議的程序生產包裝產品,而且他們未經同意就大量發放印有牛群肖像的宣傳品和宣傳單,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於是我就聯系韓頤和以及廠家,但是很久都沒有聯系上。基於這些考慮,我在2002年3月給他們寫了一封信,要求中止和他們的合作,可是他們仍然在繼續生產』。
『那後來呢?後來他們還在繼續生產,您有沒有做出反應呢?』筆者問。
『我找不到他們也沒有辦法。後來,吉林省工商局那邊就來了兩個人,告訴我他們也找不到廠家與韓頤和。我跟吉林省工商局說,只要是欺騙消費者的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我會全力配合的。』
牛群還說:『如果說一開始我就同意把我的肖像放在包裝上,那麼責任在我,我一個人負責,可事實並不是這樣。這次的違法行為是廠家違反協議做出來的。至於另一項違法行為即作假,如果一定要把這個責任放在我這個代言人的頭上,似乎牽強了一點。』
但據北京媒體報道,牛群在牛哥力龍偉雄膠囊藥品的上市招商新聞發布會上,曾對記者說:『我牛哥就是這麼牛,觀念牛,膽量牛,思想牛,加上藥品牛,策劃更是牛上加牛……如果這種藥品效果不好,我敢把自己印在包裝盒上嗎?那不是太對不起老少爺們了嗎?您知道那裡面有什麼嗎?那可是長白山珍稀的鹿茸和哈士蟆油啊。』(陳晨彭冰)
北京可能禁止牛哥廣告
牛哥廣告可能將被禁止在北京出現。今天(26日),北京工商局有關人士在接受筆者采訪時,沒有否認這種說法。
北京工商局有關人士不願評論牛哥事件,只是一直強調,看報紙就可以了。
北京媒體今天的報道稱,北京市朝陽工商分局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如果該廣告確實被認定為違法廣告,並被吉林市工商部門處罰的話,那麼根據有關規定將不得再度刊播,當然也不能在北京出現。而且,北京市工商部門還將對該公司的廣告發布情況進一步監控。
以牛群為形象代言人的其他廣告會不會受到牽連?北京工商局回應道:『合法的就不會有影響,不合法的當然要依照法律來辦。』
牛哥對『好男人』影響不大
北京波特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佔紅水今天(26日)在電話中告訴筆者,牛哥事件對他們公司及產品的影響不會太大。
而此前牛群身邊的工作人員在接受北京媒體采訪時表示,牛群因為牛哥事件,現在已經不再為醫藥、保健品做廣告。
據悉,2月11日,牛群與北京波特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簽約,成為該公司產品『好男人』安全套的形象大使。按照協議,今後兩年內,牛群將把自己的頭像印在產品的包裝盒上。(陳晨)
-新聞鏈接:牛群被罰事件始末
據《京華時報》報道:2000年7月,吉林省白山市長白山藥業有限公司同韓某簽訂《合作合同》約定,由乙方(合作合同原件表述乙方為:牛群、韓某)策劃設計,將牛群的肖像及『牛哥』文字,作為『棒槌峰』牌力龍偉雄膠囊新的商標。
合同規定,在冠以新商標的產品上市之日起,將原以『棒槌峰』商標開發的市場權益轉交給乙方,由乙方統籌進行市場策劃,逐步實現品牌的轉移。甲方(長白山藥業)授權乙方指定的企業為藥品的全球獨家總經銷,並聘請韓某為長白山藥業的營銷經理。乙方負責藥品成品包裝及宣傳、銷售工作。
2000年11月29日,北京牛群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再次同長白山藥業簽訂《合同書》,對該公司同長白山藥業正在履行中的《合作合同》做出修改補充。
它包括如下相關內容:牛群公司獨創設計完成外觀圖案,用於『牛哥』力龍偉雄藥品的內外包裝。牛群公司對包裝設計、牛群肖像享有專有權利。合同的有效期為6年,『牛哥』品牌的總體策劃、藥品的包裝設計及牛群肖像的廣告宣傳使用費6年1980萬元。
在實際執行合同過程中,牛群公司為長白山藥業提供了力龍偉雄膠囊藥品的商業廣告代理服務。包括策劃設計了牛群的兩種『牛氣十足』的動作形象。該形象出現在含有『讓男人「牛」起來!』等文字內容的宣傳品上。牛群的形象和宣傳品的文字相結合,共同組成印刷品廣告;使用在藥品盒上的牛群形象還出現在含有知識篇、產品篇、生活篇等大量文字內容的男性關愛手冊上。
據了解,在實際執行合同過程中,牛群公司沒有負起自行審查的義務和查驗廣告證明文件的義務。
另據了解,牛群公司在合同期間,先後以『諮詢費』和『策劃費』名義收取了對方85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牛群本人雖然在去年3月31日致函長白山藥業,要求停止履行合同,並於同年10月23日,將牛群公司更名為北京恩愛優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但這些都沒有阻礙吉林工商對牛群公司違反《廣告法》、應當承擔行政違法責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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