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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草莓半盒手紙『8斤裝』水果箱子就4斤
投訴:上了盒裝草莓的當
一箱箱水果美麗的包裝下面卻是一個損人利己的『陷阱』,而且這種現象在水果市場上卻日益普遍起來。去年就有本報的讀者拎著夾雜著半盒手紙的草莓前來『控訴』。
王先生在路邊的小攤上買了一盒草莓。打開禮盒一看,第一層、第二層的草莓還是那麼回事,等再打開第三層,草莓簡直就沒法看了:個兒也就有『小手指尖兒』那麼大,而且好多都爛得『流湯兒』了。當王先生打開最下層的紙蓋時,發現最下面用一大堆手紙圍成了一個鳥窩狀,墊得很高,中間填滿了碎紙條。這15元的草莓禮盒裡能吃的草莓頂多一斤,還不如攤上10元錢3斤的散裝草莓。
暗訪:包裝箱裡有貓膩
水果經銷商在包裝上大做『文章』的現象比比皆是。記者曾經以一個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前去購買獼猴桃,一箱重4.2公斤的獼猴桃的價格是25元,過秤之後,發現紙箱子的重量大概在2公斤左右。而散裝獼猴桃的價格卻是10元錢4斤,20元錢可以買到8斤。從品質上看,成箱的和散裝的沒有什麼差別,但是仔細一算,這個箱子的『身價』就達到5元錢,而類似包裝箱花一兩元錢就能買到。
消協:管理不力縱容這種行為
市消協投訴部副主任郎丹柯告訴記者,商家的這種行為明顯是以次充好,從分量上不給消費者以足量,這嚴重地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卻構成了商家的欺詐行為,對此,《消法》第49條對這種行為有明文規定,應該雙倍賠償給消費者。
郎丹柯還表示,消費者在購買成箱水果時必須要求經銷者打開,而執法部門也需要加強管理,正是因為他們管理不力纔縱容了這種行為。
專家:競爭不能靠此『包裝』
專家認為,包裝是目前國產水果在國際市場缺乏的核心競爭力之一,但是為了謀取眼前利益,一些水果經銷商和生產者如此『包裝』無疑是自毀前程。
目前,我國水果出口量只相當於總產量的1%左右,其中包裝質量差是阻礙出口的重要原因之一。
記者手記
面對土洋水果的『遭遇戰』,國產水果能夠贏得一定銷售空間已相當不易,不能因為一些貪小利者的偷奸耍滑、缺斤短兩而扼殺了這些努力。從大局上看,一絲的不良行為最終損害的還是整個國產水果的誠信。所以說,國產水果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的當務之急就是要提高商品意識,進一步提高『質量意識』、『標准化意識』和『包裝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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