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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賽格三星到浙大海納,節後幾乎每天都有上市公司轉讓國有股的消息,首都經貿大學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提醒有關部門,在新的國資管理體制沒有建立之前,這屬於非正常現象,頗有『搶錢』的嫌疑。
劉紀鵬認為,國有資產有進有出本無可厚非,但搶在『兩會』之前,很可能是各地方利益團體和民間資本等進行轉讓方公關的結果。目前,國內股市有全流通的預期,那麼非流通股一旦向資本市場流通就會身價倍增,而最近上市公司國有股的轉讓價格大多接近淨資產,這樣,今後必然蘊藏著巨大的差價利潤。
至於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劉紀鵬指出,按十六大方針,國資管理體制應采取國資委—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實體企業『三層次』模式。其本框架是由全國人大委托國務院代表國家對國有資產進行全權管理,同時,建立起國務院對人大負責的舉報制度。
各級政府間通過實行分級管理,並各自授權專門機構行使國有資產管理職能,通過委托,由各國資經營機構以代理者身份承擔運營責任。國資經營機構則以出資者身份,借助資本經營,參與實體企業的經營決策,實現國資的保值和增值。
而相應上市公司的國有股的轉讓,也應該是先定規矩後動作,在相關各級部門在明確職能和責任之後,在中央與地方政府確定對國有資產確立清晰的產權、財權、事權權限的前提下進行。轉讓應該有一個很嚴密的過程,轉讓價格也應該嚴格按市場價格進行。
另外,劉紀鵬特別指出,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探索國有制有效實現形式的重要方面,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從總體上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和競爭力所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課題。而上市公司國有股的減持,一直證券市場的焦點問題,是現階段影響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核心因素,對此問題的草率和不負責任,除可能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外,還會影響證券市場的發展。
而上市公司國有股的減持一直沒有解決,除相關制度體系沒有建立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中國國有企業數量眾多,國有資產數量龐大,多年來投資關系復雜化導致產權關系復雜化。非流通股國家股向私人企業轉讓,並沒有根本解決全流通的問題,使產權關系進一步復雜化,為今後的全流通又設置了新的障礙。
對於相關上市公司,劉紀鵬稱,能夠以淨資產價格獲取國有股,這是二級市場投資者幾年來苦苦追尋而沒能得到的一個結果。如受讓方是以因真正為企業重組發展企業為目的尚還可以,如是以受讓股份流通之後,套現獲取非正常的超額利潤為根本目的,那麼,對上市公司本身及證券市場的危害性則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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