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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日,滬深兩市共有95家公司披露2002年年報,其中擬分配現金紅利的公司超過四分之三,而且分紅額高於每股0.3元的有9家之多,不過許多公司的分紅承諾多少總是與再融資意向有著這樣那樣的瓜葛,一些上市公司一只手派現,另一只手又來圈錢。
大面積分紅行情的出現是從2001年開始的,但由於其直接動力是為了滿足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再融資的要求,由此而造成上市公司分紅行為發生了異化,分紅成為大股東套現手段。即上市公司往往在派送現金的同時實施配股、增發等再融資方案。
如韶鋼松山10派4元的分紅方案還未落實就先實施增發1.116億A股的方案,從證券市場上融資8億元。此外,西寧特鋼10派5.2元的分紅方案後也緊跟著發行4.9億元可轉債的再融資計劃,營口港、福田汽車等也都有類似分紅再融資方案。
而多家在2002年度及以前年度已經或曾經提出了配股預案的公司,如上海科技、博瑞傳播、常山股份等,這些提出過配股提案的公司本年度一般不派現或派現比例較低。
對於這一現象,江蘇天鼎的秦洪認為,主要是政策要求先派現再融資,控股股東借派現獲取大量現金,而在再融資時往往不拿出錢來,如放棄參與配股。『如果超出一定的度,就可能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派現和融資並不矛盾。上市公司出於回饋股東、改變形象的考慮應該有一定的派息,但從公司的長期發展上看,要『做大做強』沒有資金做後盾是難以想象的;關鍵是再融資能否產生實際效益、能否為股東帶來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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