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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講,三日不見當刮目相看。近日,忽遇一位久未見面的在證券公司做事的老友,雖然一見面仍是笑容可掬,但顯然沒有三年前時那麼燦爛,衣著依舊整潔但少了些許華麗,步履也還矯健但不再那麼匆匆。言語之間,道出了一句感慨:『做證券這個行當,不比當年嘍。』這已不是記者對證券業滑坡的最初體驗。一些曾經讓記者羡慕不已的券商朋友,現在反倒羡慕起記者的行當了。一次陪人去獵頭公司招聘研究人員,結果發現有跳槽意向的候選人中,竟然有好幾位是大型證券公司研發部的研究員,而這種職位,從前可是打破頭也未必能擠進去的。不論是薪酬待遇還是行業前景,券商似乎已經跌入了一個低潮期。
券商的困境
在券商靠天吃飯的個性依舊顯著的大環境下,其適應能力在傭金放開和市場低迷的2002年倍顯不足。在投行方面,2002年股票市場籌資總額954.80億元,僅相當於2001年籌資總額的76.3%;加上通道管理的限制,使每個券商在投行業務上的成本大增、周期延長、利潤縮水。在二級市場上,上證指數和深圳成指全年跌幅分別達17.52%和17.03%。全年成交金額27990.46億元,同比下降了26.92%,如果以傭金下調平均幅度為50%計算,券商僅經紀業務收入的縮水程度就達到37%。去年兩市交易印花稅的縮水程度為38.42%,就是很好的佐證。在收入都不到上年四成的情況下,哪還有利潤可言呢?
據證監會公布的數據,券商總數已達到124家,注冊資本總額已達到1043.02億元。其中,綜合類(可以全面經營證券業務的)券商18家,經紀類27家,未規范的有25家,處於過渡期的為54家,而注冊資本金在20億元以上的總計16家。對此,業內分析認為,長期以來券商群雄紛爭的特征仍然比較明顯。一方面,行業進入的高門檻,使得圈裡的券商不捨得退出,大多抱著好死不如賴活著的心態,支橕著『金子』牌照。另一方面,圈外有實力有優勢的資金不能自己建立新的機構,而只能把資金輸血給奄奄一息的現有券商。結果導致券商中優秀者難以脫穎而出,積重難返者依舊苟延殘喘,進而使得行業總體『生產能力』過剩,競爭始終保持在一種損人不利己的低層次上。
對於多數經紀類券商而言,2002的噩夢或許就此可以打住,但實際上擁有自營和委托理財業務的綜合類券商,其傭金上的損失還只是皮毛。從最新上市的中信證券公布的委托資產狀況可以看到,2001年中信委托資產的規模約為注冊資本的4倍,2002年的規模降為1.3倍左右。如果以一向穩健的中信為平均水平,以大盤指數為參照,券商在投資上的損失至少吞噬200億元的本金。最糟的是,雖然規定委托理財不能保底,但實際上,保底協議無處不在,因此一旦失控,後果是災難性的。
在監管中發展
問題都擺在這裡,如何求生自然是當務之急。
不少南方的券商也確實行動起來了。
最熱鬧的就要數經紀人制度的推行。營業部從坐等生意上門,轉向主動出擊。據介紹,有的營業部一招就是好幾十人,儼然像當初保險公司招聘『掃樓員』的陣勢。
但是,創新的效果和前景怎樣並不是由勇氣和熱情決定的。據一項相關問卷調查顯示,目前證券營業部有近一半的人對經紀人效果信心不足,主要原因有網上交易越來越發達,證券傭金一步步下調,市場行情難以捉摸,投資建議常常被客戶嗤之以鼻等等。根據2002年11月份的統計情況,2002年11月份,證券公司網上委托交易量約為440.87億元,已經佔到滬、深總交易量的11.94%,比去年同期又上昇了5.77%。同時,網上委托的客戶開戶數也達507.8萬戶,佔滬、深交易所開戶總數一半(3435萬戶)的14.78%。網上交易對經紀業務影響的最終結果如何,恐怕不是券商自身能有最終發言權的。
面對自身力量難以突破的種種困難,有券商老總在內部討論中提出『證監會理所當然應該成為行業的利益維護者,要弄清誰是行業發展的基本依靠力量。』更有甚者提出券商是否可以重新『染指』客戶的保證金。這一腳,似乎把球又踢到了監管層的面前。此外,當然還有證券業協會夾在中間,但這三者之間的角色如何分配,恐怕現實中還沒有成型的標准答案。
在過去的兩年中,券商的規范發展取得了公認的成績。因為去年嗆了水,今年就又要抱救生圈,這類思路與其說這是券商學游泳的過程,不如說是整個市場的學習過程。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池子一定會越來越適合游泳,我們的券商水性一定還會越來越好。但願再重逢時,證券公司工作的老友能重現燦爛的笑容。
點評 監管不應手軟
證監會該不該維護證券行業的利益?
許多證券公司虧損後,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
回答問題之前,我們應該首先了解證監會的基本職能:維護證券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當好證券市場上的裁判員。也就是說,監管是證監會的『第一要務』,通過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就能或者纔能真正促進行業的發展。
而當我們在探討這個問題時卻先發現,券商資產的真實狀況是個謎。不但我們不清楚,據了解,中國證監會機構部委托交易所有關部門,從去年起著手一項關於證券公司生存狀態的調查報告,目前仍未完成。
券商遮掩的原因當然在於虧損過大,而造成證券公司生存危機的卻不僅是股指的漲跌、市場環境的變化,另一個更重要原因在於自身的違規。
違規理當查處。就在幾天前,有券商總裁向證監會高層『進諫』:由於去年行業虧損面巨大,如再不考慮給券商輸入新的利潤增長點,則可能發生挪用保證金的問題。這話裡就有特別的味道。難道,虧損可以作為違規的理由嗎?
了解證券市場的人都知道,證券公司挪用保證金後,如果客戶集中從這家證券公司提取資金,理論上就會導致破產。如果券商選擇這樣做,豈不無異於飲鴆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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