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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認定其為不正當競爭,但不屬『假冒偽劣』『事件』前購買的產品保修期由一年變為三年
記者昨天從有關部門獲悉,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香武仕事件』終於有了說法。在國家工商局的統一部署下,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對香武仕音響供貨商深圳眾陽公司進行全面檢查和調查後,現已作出結論:眾陽公司在經營香武仕音響產品中,存在著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對商品做引人誤解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已責令該公司停止虛假宣傳、消除影響,並處以20萬元罰款。
記者隨即與正在深圳的香武仕老總劉燕生取得了聯系。他告訴記者,確實已經接到了工商部門的處罰通知書。他們接受工商部門因其在宣傳方面有不規范之處而作出的處理決定。目前他們已經把原來的宣傳品全部銷毀,現在在商場中發放的資料已經有關部門認可,屬於合法的。他告訴記者,由於工商部門在認定中並未作出香武仕屬『假冒偽劣』產品的結論,因此在改正虛假宣傳後仍可繼續經營。為了對在這一事件前接受過誤導宣傳的消費者有所交代,香武仕已正式提出將2002年3月15日前購買的香武仕產品保修期由國家規定的一年延長至三年,並對保養、調試、移機等實施免費服務。
另據記者了解,在有關部門的這一結論正式公布後,去年3月15日前本市經營香武仕產品的百貨大樓、西單、藍島等商場已開始恢復了正常銷售,其他一些商場也正在籌備中。商場表示,他們對於以往和今後購買該產品的消費者都將按國家規定的標准實施售後服務,保證讓消費者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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