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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發佈《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衆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進行了明確規定。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公開向媒體表示,近幾年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客戶資金安全存在隱患,出現了多起經營者“捲款跑路”事件;從業機構內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經營風險;信用體系和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不健全;從業機構的信息安全水平有待提高等。要鼓勵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和發展,就應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迴應社會和業界關切。
人人聚財的CEO許建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雖然此次監管僅爲框架性的指導意見,但是會有效推動所有從業者的自律和行業規範性,“行業洗牌潮將加速,預計會有超過90%的平臺面臨關門或者轉型”。
指導意見出臺
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正式發佈《指導意見》,首次明確了互聯網金融的概念,並劃分各個互聯網金融形態的監管職能部門。據悉,這也是國家層面首次發佈文件規範、促進互聯網金融發展。
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導意見》的出臺,意味着互聯網金融結束了“三無”(即無門檻無標準無監管)的狀態,將大大增強廣大投資者對於互聯網金融的信心。
《指導意見》提出對於互聯網監管將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同時在監管職責方面,進行了明確的劃分,即人民銀行負責互聯網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包括個體網絡借貸和網絡小額貸款在內的網絡借貸以及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證監會負責股權衆籌融資和互聯網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互聯網保險的監督管理。
有央行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指導意見》規定了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衆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和互聯網信託、互聯網消費金融應當遵守的基本業務規則。例如,個體網絡借貸業務及相關從業機構應遵守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相關從業機構應堅持平臺功能,不得非法集資;網絡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股權衆籌融資應定位於服務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企業;互聯網基金銷售要規範宣傳推介,充分披露風險等等。
P2P平臺或面臨行業洗牌
業內人士認爲,隨着《指導意見》出爐,會將一些原本劣質的平臺逐漸淘汰,也會給予投資者更多的信心。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對P2P平臺的‘信息中介’定位之後,P2P行業一直以來存在的違規自融、高息圈錢等亂象,《指導意見》的出臺或將得到有效抑制”。
事實上,早在7月12日,證監會發布的《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是針對互聯網金融行業涉及的配資業務進行的一次嚴查和整頓。
與此同時,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也於7月12日,發佈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所有配資炒股的違法宣傳廣告信息,禁止任何機構和個人通過網絡渠道發佈此類違法宣傳廣告信息。
在《意見》發佈後,91金融、米牛網、尋錢網、投哪網等多家公司宣佈停止其股票配資業務。
其中,國內互聯網配資平臺之一米牛網發佈公告宣佈從7月12日起,停止股票質押借款的中介服務業務。同時,其表示,對於現有用戶,米牛網將按照《意見》精神,妥善做好後續服務工作,切實保障用戶利益。
米牛網還強調,經自查,米牛網成立至今,從未在境內外參與過股指期貨交易;米牛網的主要股東及管理層,自從加入米牛網以來,也沒有在境內外參與過股指期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