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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從江蘇省相關部門獲悉,江蘇是我國的棉花主產區,2014年被國家列入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補貼范圍。為全面貫徹落實此項改革政策,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同意的總體方案,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委印發了《江蘇省2014年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江蘇省2014年棉花目標價格補貼的依據、標准、范圍和對象為:
(一)補貼依據。
2014年棉花目標價格補貼按2014年棉花良種補貼面積為依據發放。
(二)補貼標准。
根據國家確定的2014年度我省棉花目標價格補貼標准和2014年度江蘇省棉花良種補貼面積測算,2014年度江蘇省棉花目標價格補貼統一標准為206元/畝。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
(三)補貼范圍。
補貼涵蓋江蘇全省各市、縣(市、區)和省農墾、省戒毒管理局、省監獄管理局系統下屬農場。省屬農場由省農墾、戒毒、監獄系統單獨組織實施,其他地區一律實行屬地管理,以縣(市、區)為單位整建制組織實施。
(四)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2014年度江蘇全省棉花實際種植者(含省農墾、戒毒、監獄系統下屬農場的種棉職工)。實行誰種植補給誰的原則,承包地轉包給他人的,按承包協議處理。
棉花目標價格補貼發放辦法
(一)補貼面積核定到戶。
請各地按正式上報的2014年棉花良種補貼面積核實到戶並登記造冊。
(二)公開公示。
造冊後應由鄉鎮財政和農業部門組織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按戶張榜公示,村組乾部單獨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應在鄉鎮政府、財政所和行政村公示欄一並進行。公示內容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戶主姓名、補貼面積、補貼標准、補貼金額、縣鄉財政、發改、農業部門舉報電話等。公示有異議的要及時查實更正並再次張榜公布。
(三)資金發放。
公示結束後,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匯總公示情況,報縣(市、區)財政、發展改革、農業部門。縣(市、區)財政、發展改革、農業部門匯總審核,經報縣(市、區)人民政府審定後,由縣(市、區)財政部門組織資金發放工作。補貼資金必須全部通過涉農補貼『一折通』信息系統操作和『一折通』存折發放,於2015年4月底前兌付到農戶。補貼資金打入農戶『一折通』後,各地要采取電話、短信、廣播、告示欄等有效方式及時將補貼項目和金額告知農戶。補貼資金的發放必須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在糧食風險基金中專戶管理,封閉運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或挪用,也不得抵頂其他任何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