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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十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鼓勵民間資本在城鎮社區舉辦或運營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爲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空巢、獨居、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提供服務。2015年2月1日,天津正式實施《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其中對於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也給出了衆多“利好”條件。天津也將在今年深化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運營機制改革,吸納更多民間資本給老年人提供“家門口”的服務。
根據《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天津也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其中本市通過政府組織規劃興建、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等多種形式,設立養老機構,提供機構養老服務。政府興建的養老機構可以自行運營管理,也可以通過招標等方式委託社會組織運營管理。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機構或者其他養老服務設施,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的,由市和所在區縣人民政府給予建設補貼,根據收住老年人的數量給予運營補貼,並根據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數量增加運營補貼。利用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和學校興辦養老機構,由市和所在區縣人民政府給予建設補貼,並給予公共服務方面的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