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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銀保亂象被曝光保監會細數險企“八宗罪”
從保監會通報的情況來看,監管部門發現的主要問題有八大類。首當其衝的是執行銀保新政的時間滯後,其次是違規套取資金用於非正常退保補貼等。這些違規問題背後,折射出的是保險公司在銀保業務上的管控不力,以及依法合規經營意識的淡薄。
隨着國內保險業務規模的不斷膨脹,監管部門摸底調查的腳步也越發加快。保監會昨日通報了兩項專項檢查結果,直指當前銀保市場亂象,並且毫不留情對問題險企一一點名。
一方面,保監會細數相關保險公司違規套取資金等十多項“罪狀”,另一方面喝令險企深剖違法違規問題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並制定整改計劃。監管力度之大,涉及公司之多,可謂前所未有。
銀保市場亂象叢生
2014年8月至9月底,保監會組織天津、山西等18個保監局開展銀保業務摸底檢查,共抽查了19家人身保險公司的51家分支機構。監管高壓下,一些不爲外人所知、卻可能早已是行業潛規則的暗箱操作手段,被集體曝光。
此次檢查主要是針對各人身險公司和銀行(包括郵儲)執行銀保新政的到位情況。從保監會通報的情況來看,監管部門發現的主要問題有八大類,首當其衝的是,執行銀保新政的時間滯後。部分保險機構和銀郵兼業代理機構沒有按照新政要求,從2014年4月1日起執行相關規定。
其次,違規套取資金用於非正常退保補貼等。保監會在檢查中發現,部分保險公司總公司財務制度未明確可否報銷基層機構處置非正常滿期給付與退保事件、處理客戶投訴的相關費用和補貼,或規定的報銷額度較低,導致基層機構採取虛列招待費、宣傳費、會議費、虛列銀保專管員佣金等違規手段套取資金,用於處置客戶糾紛。多家大中型保險公司在此類問題上尤爲突出。
事實上,如若嚴格執行銀保新政要求,人身險公司需要與銀郵代理機構溝通協作。但保監會在檢查中卻發現,部分險企在對待這些問題上流於形式,存在溝通不暢的情況。
比如,有壽險公司與銀行簽訂的合作協議內容不完整,未明確在投訴處理過程中,對客戶損失進行賠償時如何劃分雙方責任;而保險公司未向合作銀行提供客戶退保、滿期給付等信息這一問題,則普遍存在。
客戶信息不真實
另一項被通報的檢查結果,則是保監會在2014年5月至7月底組織的客戶信息真實性專項檢查,檢查對象覆蓋經營一年期以上個人人身保險業務的全部63家人身保險公司。共抽查161.48萬件保單,客戶信息不真實的保單佔比4.02%。其中,客戶信息缺失保單佔比3.2%,客戶信息虛假保單佔比0.82%。
保監會在檢查中發現,從渠道來看,銀保渠道問題突出,客戶信息不真實的保單比例是其他渠道的8至9倍。抽查銀保渠道保單時,客戶信息不真實的保單佔比爲6.43%;而抽查個險渠道保單時發現,客戶信息不真實的保單佔比爲0.7%。
13家保險公司被監管點名,這些公司客戶信息不真實的保單比例超過5%。其中,除兩家險企之外,其餘11家險企的問題保單都集中在銀保渠道。
主要的問題表現爲:地址不完整或缺失,電話虛假或缺失、系統內投保人身份證號碼與投保時留存的身份證複印件號碼不一致、未留存被保險人身份證號碼、系統記錄的電話和地址與投保單上信息不一致等。
邊查邊治絕不手軟
針對亂象叢生的銀保市場,保監會在檢查期間同時提出整改要求,邊查邊治。
首先,是要求保險公司嚴肅認真整改,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責任人,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於整改工作走過場、敷衍了事的公司,保監會將酌情考慮將其納入2015年現場檢查重點對象。
這些違規問題背後,折射出的是保險公司在銀保業務上的管控不力,以及依法合規經營意識的淡薄。尤其是銀郵在銀保業務中往往更掌握主動權,導致保險公司對銀郵兼業代理機構管控不到位。比如,即使發現代理銀行存在銀保客戶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保險公司仍繼續向合作銀行支付手續費。
針對上述普遍存在的這個問題,保監會明確提出,保險公司應向合作銀行致函指出銀(郵)保通系統控制、投保需求分析和風險能力測評、銷售實名制、自動轉賬授權書、客戶信息真實性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明確的修改需求,並督促合作銀行整改。
近年來,代理人增員難、留存難的現狀,令銀保一躍成爲保險行業的主流渠道,且規模呈現爆炸式放量。業內人士認爲,目前銀保市場違法違規的一大誘因,就是險企上級公司的費用政策不合理和內控不到位,爲基層機構違規提供了“動力”與“空間”。甚至有些上級公司因“規模至上”的粗放式經營理念,而對基層機構的違規聽之任之。這些保險公司鋌而走險的違規背後,帶給整個行業更多的是深思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