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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來,在武漢購買新車,只有在一個被稱爲“新車保險超市”的地方上保險,才能順利上牌。在這裏,消費者不僅要接受被分配的投保公司,車險價格也比找保險公司業務員直接辦理要貴許多。面對只此一家、別無分店的“共保中心”,不禁要問這種做法是否對投保人和汽車經銷商構成了利益侵害?
12年來,武漢一直存在一個被稱爲“新車保險超市”的地方。購買了新車的車主都知道,只有在這裏購買新車保險,才能在車管所上牌。
上保險只此一家
在位於武漢市車管所2樓的“新車保險超市”,爲自己愛車辦理保險手續的吳先生告訴《經濟日報》記者,他諮詢過幾家保險公司上車險業務,各家保險公司營業網點、電話車險等都拒絕受理此項業務。他說,從人保、太平洋財產保險、平安財產保險得到的回覆均爲“新車車險必須去車管所辦理”。
記者瞭解到,在車管所給新車上保險,就是指在“新車保險超市”辦理保險業務。平安財產保險武漢分公司的客服人員介紹說,“我們這裏沒有辦理權限。”有不少車主說,自己是通過4S店代辦的車牌和保險。一家汽車4S店客服人員說,可以幫新車車主代辦車牌和保險,“但必須在車管所定點位置才能辦理”。
據中國平安湖北分公司武昌支公司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如果不在車管所辦理而是從公司業務員手上辦理新車車險,價格會便宜35%左右,“但是開具的都是湖北省以外的保單,對客戶而言,保單的任何利益不受影響”。他算了一筆賬,如果車價12萬元,相應的商業險如果在車管所辦理會收取7000元左右,但是業務員辦理最後價格只是接近5000元。
何爲“新車共保”
據瞭解,武漢“新車保險超市”前身爲“新車共保中心”,成立於2003年6月28日,由湖北省保險行業協會牽頭組建,成員包括人保湖北分公司、太平洋財產保險武漢分公司、平安財產保險武漢分公司、天安保險武漢分公司。
該中心正式投入運營後,武漢所有財產保險機構停辦了新車保險承辦業務,同時終止各代理人的新車保險代理授權。其後,進駐“新車共保中心”的保險公司不斷增加。各財產保險公司收回了基層營業部門經營新車保險的權利,一舉形成了新車保險“獨此一家、別無分店”的局面。
湖北省汽車流通協會祕書長楊克武介紹,“新車共保”,就是消費者購買新車後,統一到新車保險服務中心辦理有關汽車保險手續。新車保險服務中心與車管所上牌辦證服務廳設在一起,由共保中心按照自行劃分的額度,爲消費者分配需要投保的保險公司,消費者選擇權有限。
壟斷與否引爭議
湖北盈科律師事務所吳良濤認爲,“武漢的新車保險超市中有20多家財險企業共同參與,尚無法判斷該行爲是否屬於壟斷。”但是,“該行爲對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響。購置新車保險,本可以通過一個電話或是在網絡上即可解決,卻必須到指定地點購買。”
一位知情人士說,去年8月,就有一份針對武漢市新車保險市場涉嫌市場壟斷的投訴報告,通過中國汽車流通協會遞交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隨後就已經把這份投訴報告轉交湖北省物價局處理,但是處理結果至今尚無結論。“去年8月下旬,湖北省物價局曾經就武漢市新車保險市場涉嫌市場壟斷的問題,專門到協會調查瞭解相關情況。”楊克武說,早在4年前,湖北省汽車流通協會就已經在湖北省人大代表會議中提出“新車共保”是否損害消費者利益問題。
相關資料顯示,在2010年湖北省“兩會”上,龔良柏等省人大代表針對“新車共保”問題接連發問,“新車買保險爲何‘只此一家,別無分店’?首次買保險爲何不打折?高檔車爲何不賣商業險?交強險與商業險爲何要捆綁銷售?”他們建議,爲了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新車共保中心應該取消。
楊克武認爲,武漢市“新車共保”現象的存在,保護並強化了部分優勢保險公司的市場地位,從而對投保人和相關的汽車經銷商行業,構成了利益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