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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性兌付再次迎來大考。日前,銀監會加急下發《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力求打破“隱形擔保”與“剛性兌付”,引導商業銀行發行開放式淨值型理財產品與無期限錯配的項目融資類理財產品,同時鼓勵理財產品開展直接投資。
分析人士指出,新政對理財風險的強化,將倒逼投資者去審視其安全性,一旦銀行理財產品失去收益保障,短期內會對投資者心理形成較大影響,或會加劇銀行理財搬家現象。
監管核心:破除“剛性兌付”
“着重通過促進銀行理財產品結構轉型來有序打破剛性兌付風險”,正是此次新監管辦法提出的核心“藥方”。
近年來,銀行理財業務發展迅速。據央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截至2013年末,銀行存續理財資金餘額9.5萬億元,同比增長41.8%。同時權威統計顯示,截至2014年6月末,全國已有498家銀行發行並登記了理財產品,存續產品51560只,總規模12.65萬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銀行理財產品包括結構性理財產品、開放式和封閉式淨值型產品、預期收益率型產品、項目融資類產品、股權投資類產品、另類投資產品以及其他創新產品等多種類型,但其中趨向“剛性兌付”的預期收益率型產品佔比就達90%以上,結構並非常不平衡。例如今年上半年兌付的產品中,預期收益率型產品有66098只,市場預期收益兌付實現率爲96.91%,“剛性兌付”顯已成行業慣例。
事實上,剛性兌付一直是銀行理財改革面臨的最大障礙,其龐大的規模和潛在風險也被監管層所擔憂。此次銀監會發布的理財業務監管辦法中,力求從根本上解決理財業務中銀行的“隱性擔保”和“剛性兌付”問題,也成爲其最受關注的內容。
具體看來,爲降低預期收益率型產品的比例,此次意見稿提高了監管要求,明確商業銀行發行預期收益率產品,必須將預期收益率型產品管理費收入的50%計提風險準備金(其他產品爲10%),同時投資的非標債權資產應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還需回表覈算。
與此同時,爲引導商業銀行發行組合管理類的開放式淨值型產品,和產品與資產不存在期限錯配的項目融資類產品,使得產品的風險和收益真正過手於投資人。意見稿還要求而淨值型開放式理財產品和項目融資類產品的“非標”資產都無須回表,且淨值型產品允許商業銀行提供業績基準,如果超過業績基準,銀行可分享投資超額收益,但原則上不超過20%。
在銀行內部人士看來,這些規定或將有效引導銀行理財產品發行的轉型。“今後商業銀行再發行預期收益率型產品,發行成本會有所上升,此消彼長下,其將更願意發展其他類型的理財產品。”一位股份制銀行理財部人士表示。
傳遞信號:投資者將“自負盈虧”
從現實情況來看,儘管早在7月,銀監會下發35號文時,就已明確提出銀行不得宣傳剛性兌付等要求,但對成都多家銀行進行走訪時,記者發現,在銀行理財產品中,“剛性兌現”仍然屢見不鮮,“保本保息”依舊是理財經理最爲主要的宣傳手段。
“我之所以選擇銀行理財產品,就是因爲收益相對有保障,風險比較低。如果未來收益不確定,我可能就會選擇其他的理財方式了。”在某國有銀行支行內,前來諮詢理財產品的成都市民胡女士的觀點頗具代表性。
長久以來,預期收益率型產品始終佔據理財產品的主流,而由於“即使理財產品的收益率達不到預期,銀行也會按預期收益率兌付理財產品本金和收益”的剛性兌付,大量投資者涌向了銀行理財產品。然而,這也造成了,投資者“理所當然”的認爲預期收益率即爲實際收益,銀行具有“隱性擔保”職責,應該“剛性兌付”。
然而,存款保險制度、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等的陸續出臺,都在向投資者傳遞一個信號,即銀行理財產品剛性兌付的隱形保障即將打破,未來購買理財產品必然將會“自負盈虧”。
市場分析人士指出,銀行理財監管新政會對投資者心理形成較大影響,一旦銀行理財產品失去銀行背書,將重構產品設計、收益率、期限、安全性等各方面。“如果牛市能夠持續,短期內,更多的資金可能會涌向股市,加劇銀行資金搬家現象。”
另一方面,中金公司分析認爲,新政還將有利於保險產品的銷售。其指出,如果辦法能夠貫徹落實打破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預期,那能夠提供保本收益的金融產品只剩下存款和保單。分紅險和萬能險提供給保單持有人的收益率目前在4%左右,預計理財產品收益率2015年會進一步下降到4-4.5%的水平,因此壽險保單的吸引力將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