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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陽將至,老年人成了大家關注的群體。去銀行存錢,被理財經理忽悠誤買了保險;在旁人推薦下買了高收益的投資產品,最終發行方卷款逃跑、血本無歸;花費了半生積蓄投資的商鋪,卻根本無法順利出租。在過去幾年裡,本報收到的老年人理財被騙落入陷阱的案例比比皆是。
該如何防騙?本報教你幾個硬招:不懂不做,凡是沒弄懂的盡量回避;遇見產品先問是否保本,誰來保本,拿什麼保本;口說無憑,見合同為證;高收益高風險,目前收益率超過6%的產品,當心可能虧本。
案例1:投資高收益產品遭遇跑路
『投資門檻僅3萬元,期限一年,保底收益可高達25%,利息還按月支付。』2011年初,廣州的錢先生、黃先生等多位退休老人聽信了旁人的以上宣傳,用一生積蓄投資了在天河區某大廈盛南投資諮詢公司的一款高收益投資產品,其中錢先生投資了20萬元,黃先生投資了10萬元。
然而,在收到幾個月的利息後,投資諮詢公司卷款跑路,至今維權無門。
目前,包括P2P產品在內以高收益誘導投資者的產品盛行,其中跑路的不少,不少投資者血本無歸,老人要特別當心中招。
案例2:定存資金被忽悠買保險
2013年3月,年近60歲的李先生到銀行辦理定期存款,卻碰上了冒充銀行工作人員的保險推銷員,介紹說有一個理財產品與存銀行定期一樣,但收益比存定期的利息要高很多倍,對方還拿出筆在紙上認真演算,以證實這款產品收益很高。李伯經不住誘惑,用隨身攜帶的、本來想存定期的4萬元錢買了這款產品。
2014年3月,李先生以為他存入銀行的4萬元到期了,拿著憑證去銀行取錢,纔被工作人員告知這筆錢是購買了一款保險,需連續購買五年,每一年需要交4萬元,十年以後纔能取出;如果退保,需要交納50%違約金。
案例3:輕信中介置業後難出租
今年4月,家住廣州天河區的退休職工董叔接到了房產中介的電話,推薦天河區棠下附近位置的臨街商鋪,26萬元一間,租金回報每年有11.8%。董叔認為離自己家不遠、性價合理,就拿出所有家中積蓄買鋪。
然而,5月底收房時纔發現該鋪面緊鄰街道臨時垃圾儲存點,且門口還有變電箱。直到9月,鋪子也沒租出去,還需交管理費。
老人理財法則『100法則』
用100減去投資者的年齡就是適合投資高風險理財產品的比例。老人均年過60歲,就是說:進取型理財產品的比例不能超過40%,家庭資產如果有30萬元,投資股票、偏股基金的總額不能超過12萬元;年齡越大,這個數額就要越小。注明:投資進取型理財產品的佔比=(100-投資者年齡)÷100。
『4321』定律
家庭資產中,40%是房產或供房相關投資,30%用於相關家庭開支,20%應為流動資產,10%應為保險。對於老年人來說,該原則可轉化為:如果購買了房產,家庭日常收入可以5:5的比例消費與投資,前者是家庭開支,後者是投資。
『72方程式』
投資翻倍到底需要多少年?以下方程式可以解決:本金翻倍需要的年限=72 ÷(年化收益率×100)。比如老人比較青睞的國債類產品,收益率一般為5%,如果連續購買,就需要約14年半的時間使得收益翻倍。該方程式對於老年人的意義在於:人到晚年、時間有限,可以先折算各種投資產品的收益率,加以比較後選擇。
建議:以穩為主高風險產品比例不宜超40%
招商銀行理財經理李春晨認為:對於多數老年人來說,整體的理財原則應是保守偏向穩健,持有中長線理財思路。無金融領域從業經驗的,不建議老人親自投資個股、期貨、貴金屬T+D等高風險的理財產品。
李春晨說:在不違反以上原則的基礎上,對於現階段的城裡老人,建議采用以下建議,尤其適用於工薪退休一族:
對於流動資產超過20萬元:20%~35%購買偏股型基金;20%~30%的資產購買保本型的銀行常規理財產品,30%~40%的資產購買債券型基金或國債;10%的資產購買貨幣型的基金,10%的資產存定期存款或購買實物黃金。
對於老人的月收入:以1:1的比例安排消費與投資,充分享受生活,不需節衣縮食;即使是高收入的老人(比如退休金超過1萬元/月),也可將花費不完的退休金建立『旅游賬戶』或『娛樂賬戶』,平時買成貨幣基金,以供日後消費。
防騙招數:
1.仔細辯風險:無論遇見什麼理財產品,首先看是否保本?誰來保本?出現風險時他拿什麼來給你保本?老人應盡量挑選由國家、銀行等信用級別高的主體提供保本承諾的產品,回避自己不認識、不了解的主體提供保本承諾的產品。
2.口說無憑,合同為證:別管人吹得多好聽,白紙黑字蓋了公章的合同上寫明了的纔能做數。
3.收益高的風險一定高:天上不會掉餡餅,高收益產品一定高風險,遇到高收益產品,就要多長個心眼:現在,如果收益率超過了6%的產品,基本都是不保本,有虧損風險的,盡量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