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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規定,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係,單位都應該爲職工足額繳存公積金,不受戶籍限制,即外省市戶籍的職工在天津工作同樣享受單位爲其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福利。如果職工離職回原籍,在津繳納的公積金怎麼辦?昨天從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非本市戶籍職工離開本市,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以在回原籍重新就業開戶後辦理公積金轉移。
根據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非本市戶籍職工離開本市,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同時職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註銷。如果職工爲了保持住房公積金繳納的延續性,回原籍重新就業並在當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也可以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繳存證明辦理賬戶轉移手續。對於辦理賬戶註銷的外地職工,賬戶狀態如爲匯繳或內部封存,需攜帶身份證、公積金龍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到公積金中心營業網點辦理;賬戶狀態如爲集中封存,職工只需攜帶身份證和公積金卡就可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營業網點均實現了通存通兌,在任一公積金營業網點均可辦理此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