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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帖稱自行打理30年後可獲利30萬元;
該帖掀起“公積金制度存廢”爭論;
專家認爲,使用公積金增值部分建廉租房應是“有償的”
“如果你工資超過5000元,廢除公積金後,把錢交給你打理,即使買個4%的貨幣基金,你也能完爆那幫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大老爺們。”近日,一則題爲《公積金?廢了吧!》的網絡神帖瘋傳,該帖一出,立即引發網友對帖子本身及公積金“存廢”的大討論。
網帖1
繳公積金不如買“寶寶”
作者在網帖中稱,他拿50萬元貸款額度爲樣本,不提前還貸計算後得出,公積金貸款30年利息支出41萬元,商業貸款利息支出64萬元,兩者相差23萬元。對於可以省下的鉅款,作者則稱:“這只是表象。”
他接着算到,按公積金單位繳存8%,個人繳存12%計算,如果廢除公積金制度直接發到手裏,相當於每個月漲了20%的工資收入。以月薪5000元計算,忽略工資漲幅、
CPI漲幅、未來利率市場化等因素,每個月將直接有1000多元現金髮到手中,一年就是1.2萬元。“如果廢除公積金,你每年都提取這筆錢去投資,比如就放在‘寶寶’之類的貨幣基金裏,按照最近年化收益約4%計算”,複利投資30年後可得66.1018萬元,扣除36萬元本金,純收益30.1018萬元,“頓時秒殺23萬的利差”;如果要和23萬元持平,也只需年投資收益在3.5%左右,只比一年定存3%略高。
對於公積金利息,作者稱“那是你想多了”。他計算得出,1.2萬元一年只能得利息22.75元,相當於“一斤瘦肉的價錢”。此外,公積金增值收益根本到不了職工手上,個人財產的持有人是“沒有話事權”的。
“看到這裏,你是支持廢除公積金,還是支持保留公積金?”作者最終反問道。
網友2
貸款買房能省幾十萬元
這篇網帖一出立即在網上瘋傳,由於帖子表面看去循序漸進、角度獨到、計算精確,第一印象讓人感到“確實很有道理”。然而記者瀏覽各大網站的評論發現,儘管作者完全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說話,但不少網友卻提出質疑,並指出作者的算法不對,偷換概念,是“不懂公積金制度”。
網友“愛克斯匹克”回帖稱:“按照作者列舉的例子,工資收入由4000元變成5000元,工資收入是增加了25%啦,不是20%……”他還指出作者這樣算忘了一個前提,即“首先要貸款購房,貸了款要償還貸款本息,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並且用公積金的錢償還了住房貸款以後,剩餘的收入還是可以用來購買‘寶寶’獲益。而且用公積金貸款省下來的利息支出也可以用來買‘寶寶’,所以公積金貸款能省的應該遠大於文章中的23萬元。”
另一位網友“一張大嘴”則指出:“按照作者的計算方法,貸款買房者從公積金得到的好處應該是:一方面是因爲低利率節省下來的23萬元;另一方面是利用每年取出來的公積金進行理財的收益(按4%的收益)30萬元。兩者相加是53萬元。”
網友“白菜幫子”則認爲,公積金不但降低了個人所得稅,而且做30年期的貸款購房,能省下幾十萬元利息,“這從月還款上就能體現出來,按50萬元貸30年,每個月能省超過600元”。
更多網友意見則集中在:“如果不繳存公積金,單位還會給出這筆錢嗎?”不少網友都認爲,沒了公積金的強制繳存,單位肯定不會出這筆錢了。
記者仔細研究帖中的計算辦法後也發現,確實有漏洞。作者所寫的這種情況只發生在不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情況下,且沒有考慮扣除個人所得稅等因素。如果需要貸款買房,即使不繳存改直接發放,由於每個月都有商貸月供要還,實際結餘並不能達到1000元那麼多,那麼投資收益也就沒這麼大了,相反還要付出比商貸更高的利息。
此外,只要買了房就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提的錢在付了房款後同樣可以拿去投資獲利。所以上述比較並不十分科學合理。
專家3
建立統一住房金融機構
儘管帖子本身有待商榷,但針對近期熱議的公積金制度“存廢”問題上,該帖又掀起了一股討論的小高潮。
記者瞭解到,自2002年開始執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距今已有12年,隨着房價的快速上漲,公積金制度確實已呈現多方“不適”,比如提取不便,若不買房只能等退休才能一次性提出,其他情況無法動用;收入越高的繳存越多,買得起房的都是中高收入者,卻在使用着低收入者繳存的公積金,有“劫貧濟富”之嫌,甚至有傳某些地方公積金成了管理機構“私房錢”,浪費驚人,此外還有公積金沉睡、繳存不公等問題。近幾年來對修訂《條例》的呼聲日益高漲,甚至遭遇“存廢之爭”。
“從這個帖子表達的態度來看,只能說是完全站在個人立場看問題,沒有考慮全行業甚至是全國的大局,眼光太短了。”一位公積金中心的管理人士私下對羊城晚報記者表示,這項制度“有其存在的價值,只不過與時俱進的進行改革和完善是必要的。”
上海財經大學不動產研究所常務副所長陳杰表示,目前情形下,基於政府強制儲蓄的住房公積金,還有沒有單獨存在的必要,以及如果存在,到底能發揮什麼樣的作用,該如何運行,如何保護繳存人的權益,如何規範管理和防範風險,如何與社會轉型和國家戰略調整相適應等問題,值得好好深思。
此前他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曾表示,公積金制度雖然是學來的,但有中國自己的特色,在當前來說仍然在發揮着積極作用,因此並不能簡單取消了之。“長期解決辦法最好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專業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在執行政府規定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業務的基礎上,嚴格實施規範的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此外,他認爲,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拿去建廉租房、公租房應是“有償的”,至少本金應該歸還,再納入公積金資金池中供職工提取和貸款,做到真正惠及繳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