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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銀監會發布了《關於完善銀行理財業務組織管理體系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監發【2014】35號)(以下簡稱《通知》),其中,要求銀行設立專門的理財業務經營部門,對理財業務單獨覈算,並於今年9月底前完成理財業務事業部制改革。
同時,《通知》從五個方面框定了理財業務風險隔離體系,包括理財資金來源獨立於銀行信貸、自營業務與代客業務分別開立獨立賬戶、銀行理財與銀行代銷的第三方機構理財產品相分離、理財產品之間資金分離、理財業務操作與銀行其他業務操作相分離。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業內分析人士指出,相應的制度規範意在化解銀行理財業務存在的大量流動性錯配問題,同時,明確限制理財業務的資金池運作方式。銀行理財業務需要從影子銀行走向陽光,真正迴歸資產管理角色。
截至2014年5月末,全國4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存續理財產品50918款,理財資金賬面餘額13.97萬億元。
“以往,理財產品募集了投資者的大量資金,但投資去向難以監管,風險難以控制。”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貨幣金融系副系主任何青分析稱。爲了滿足理財產品的收益,銀行通過建立理財產品資金池,新產品與老產品循環交易賺取高額利潤。
“由於理財產品一直屬於表外業務,並不納入表內業務覈算,表面上看銀行資金充裕,經營穩健,但一旦出現問題,理財產品的違約或虧損就會直接侵蝕銀行利潤,造成銀行體系流動性的困難。”何青指出。
工商銀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馬續田認爲,銀行發展理財業務實際上增加了市場直接融資渠道,爲融資主體提供了可選的資金來源渠道,同時也爲投資者提供新的投資方式,但是,銀行理財經歷高速發展期後 ,不 可否 認也 存在 一些 問題,除了要建立風險防控體系外,銀行還應該探索理財業務自提風險撥備機制。
在銷售規範方面,《通知》規定,“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銷售活動應按照風險匹配的原則,嚴格區分一般個人客戶、高資產淨值客戶和私人銀行客戶,進行理財產品銷售的分類管理。對於一般個人客戶,銀行只能向其提供貨幣市場和固定收益類等低風險、收益穩健的理財產品;銀行在對高資產淨值客戶和私人銀行客戶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後,可以向其提供各類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同時還提出,“不得提供含有剛性兌付內容的理財產品介紹。”
銀行業內普遍認爲,目前,銀行理財市場轉型已迎來窗口期,“轉型的方向包括由期限錯配結構向委託資產管理業務結構轉型;由部門化運作向基金化和公司化運作轉型,由預期收益類產品向淨值創新類產品轉型等等。”浦發銀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助理楊再斌表示。
馬續田進一步分析指出,“各家銀行要根據自身的專業、資源優勢找準自身定位。同時,加快事業部改革,在產品管理上做好統一歸口管理、成立專業隊伍、建立獨立覈算的體系。未來,銀行理財業務從影子銀行走向陽光,不能在表外再建一個資產負債表,通過信貸擴張的方式來做理財,要真正迴歸資管,用資管市場化的投資理念來做資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