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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13日發佈《政府覈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對現有的“投資管理目錄”進行修訂,以達到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的目的。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今天發佈的《目錄》共取消、下放和轉移49項覈准權限,其中,取消覈准改爲備案19項、下放地方政府覈准20項、轉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覈准10項。經初步測算,目錄修訂後,需報中央管理層面覈准的項目數量將減少約60%。
中國現行的《政府覈准的投資項目目錄》頒佈於2004年7月。上述負責人指出,十年來,中國的經濟環境、市場條件、投資主體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此次修訂目錄,除了數量上的壓縮,官方還改進了一些領域的管理方式。
他舉例說,對外商投資項目,按照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保留了對限制類項目、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鼓勵類項目的核準,其他項目按照對內資項目的統一規定分別實行覈准制或者備案制;對境外投資項目,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和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的項目外,對其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交通基礎設施領域,官方取消了對企業投資擴建民用機場項目的核準,下放了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郵政項目和部分鐵路、公路、橋樑、隧道、集裝箱專用碼頭、煤炭礦石油氣專用泊位等項目的核準權限。
不過考慮到化解產能過剩的要求,官方此番暫未對鋼鐵、電解鋁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的核準權限作出調整。在能源領域,中央管理層面暫時保留了對部分火電、熱電、煤炭開發項目的核準。
上述負責人指出,今後官方會抓緊制定和完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准入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等政策條件,加快轉變管理方式,一旦條件成熟就堅決取消或者下放覈准權限。
對於已取消覈准改爲備案的項目,這位負責人要求有關地方和部門嚴格執行備案制的管理規定,不折不扣地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任何地方和部門不得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