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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爲優化城市交通環境,緩解交通擁堵狀況,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實現機動車保有量合理有序增長,市人民政府決定,自2013年12月16日零時起,在全市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採取控制總量和適當限行的雙重措施。
據統計,天津已進入汽車爆發式增長期。2006年至2012年,機動車保有量由120萬輛增加到236萬輛,每年增量由7萬輛增加到30萬輛。根據2011年第四次綜合交通調查顯示,本市中心城區主幹路高峯時段平均車速爲19.5公里/小時,與2000年相比下降18%,低於20公里/小時的國際擁堵警戒線。根據《2012年天津市環境狀況公報》,細顆粒物(PM2.5)是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機動車尾氣排放約佔16%,機動車尾氣污染已成爲我國空氣環境污染的重要來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和《美麗天津建設綱要》規定,市政府在全市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實施無償搖號與有償競價相結合的限牌措施,實施與限牌相配套的機動車限行措施。(詳見《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通告》、《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爲有效保障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本市還將建立各類車輛覈查登記備案管理機制,做好已有上牌車、合同預售車、存量二手車、增量指標車覈查和管理,做好尾號限行措施後同組尾號車號牌變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