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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獲悉,爲進一步規範婚姻服務機構服務性收費工作,市民政局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婚姻服務機構服務性收費工作的通知》,要求婚姻服務機構的照相、複印等服務性收費價格要低於所在地周邊地區的市場價格。
《通知》規定,婚姻服務機構不能設在登記區域內,禁止行政性收費與服務性收費人員混用、場地交叉、收費混合的現象發生。婚姻服務要公示婚姻服務內容和價格,堅持當事人自願原則選擇服務內容,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強制服務或捆綁服務,在收取費用時要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婚姻登記機關要通過多種渠道向當事人一次性告知辦理婚姻登記需提交的證件複印件和證件照的規格與要求,當事人提交符合相關規格和要求的證件複印件和證件照,登記機關不得拒收。
據瞭解,近期,市民政局還將採取明查暗訪的方式檢查全市婚姻服務機構服務性收費情況,同時公佈舉報電話23415025、23414052,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有違反《通知》規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