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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件:三中全會公告對生態文明進行了闡述。核心內容是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
2、我們的分析與判斷(一):環保制度體制建設提速我們的理解是,環保產業的頂層設計提速,將建立完善的環境保護制度與管理體制。其影響是完善環保產業的盈利模式。在理性、穩定的盈利模式下,激發環保供給,滿足巨大的潛在需求。 (二)促環保產業盈利模式不斷完善完善的環保價格制度、價格傳導機制、生態文明政績考核制度、環保管理體制是塑造環保產業盈利模式的基礎。我們認為,盈利模式的核心內容是“誰買單,如何買單”。現行的環保收入模式大致有三個方向(或環保支出主體),改革也有可能圍繞這三個方向展開。 (1)全社會主體直接購買的“水、電、氣、熱”等公用事業產品或資源品,並支付其中隱含的環境成本。我們把這些公用事業產品定義為“必須消費品”。這類產品的定價機制涉及到公用事業價格改革問題。我們預計2014年公用事業產品價格改革有望全面展開,“公用事業階梯價格機制”、“可再生能源價格機制”、“資源稅”等均在醞釀或實施中。 (2)財政在環保方面的投入與支出。政府出資,投資或購買公共服務與環保服務,比如生活垃圾處理。這部分環保支出由財政買單,涉及到各級政府的財政支付能力與支付制度,以及支付意願(與生態、環保方面的政績考核制度相關)。因此,需通過完善政績考核制度、財稅分配制度(保障財政支付能力)來刺激各級政府增加環保投入。 (3)工業生產環節的污染成本及其支付方式。我們預計未來改革的方向是開征“環境稅”。環境稅並沒有統一的概念,它是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社會成本,內化到生產成本和市場價格中去,再通過市場機制來分配環境資源的一種經濟手段。部分發達國家征收的環境稅主要有二氧化硫稅、水污染稅、噪聲稅、固體廢物稅和垃圾稅等5種。由於是針對某一類污染物排放量來征收的,“誰污染,誰付費”,原理上可以通過稅率調節刺激污染企業減少排放,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