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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遇到故障無法行駛時,要找救援車拖吊,但救援費到底收多少、怎麼收?近年來,各地出現過不少“天價拖車費”的案例,對此,國內已有部分地方發佈了道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明細,對車輛救援服務收費進行規範。
這樣一份收費標準,能否讓拖車價格真正走上“羣衆路線”?
看好:讓“天價”拖車費“落地”的前奏
高速路上救援,對7座以下客車和2噸及以下貨車,拖車費10公里內基價300元,每增加1公里加10元……雲南省發佈的關於道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明細受到當地不少有車一族和拖車公司的歡迎,收費明細針對不同載貨量和載客量車型規範了收費項目和標準。
“近年來對天價拖車費的批評之聲不絕於耳,儘管如此,此類事件卻有增無減。”雲南兄弟汽車道路救援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陳磊說,拖車費要價離譜的確已經是高速路上的“明規則”,也成了不少車主口中無奈的老話題。
昆明市一家拖車公司的負責人透露,經營的壟斷和收費標準不明確必然會導致離譜的“天價”,而之所以屢禁不止,緣於市場准入不透明、競爭也不充分,同時長期以來,相關部門也缺乏對施救項目及收費的有效監管。
昆明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承蔚認爲,此前,上海、山東、江蘇等地也先後發佈有關規定,出臺相應標準,統一車輛救援的收費項目,通過信息公開,使收費有據可循,無疑爲遏制“天價拖車費”,減少亂收費行爲及施救方和車主的矛盾打下基礎。同時,也爲有關監管部門和社會監督提供明確依據,必然能爲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帶來利好。
擔憂:高價拖車費恐在質疑中“堅挺”
昆明市暢通汽車道路救援公司的拖車師傅李師傅從事道路救援行業已經多年時間,“事情沒有這麼簡單,物價管理部門制定的標準畢竟只是一張紙,對於我們拖車公司來說是否科學,是否均衡考慮了我們的利潤?”李師傅說。
“高速公路救援並不是完全開放的市場,能第一時間上路救援的往往只是少數‘定點’合作公司,其他救援公司往往是在‘等’生意,所以實際操作過程中大部分時候都是靠雙方協商,根據施救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收費多少。”李師傅說。
記者以尋求拖車服務爲由嘗試撥打了雲南當地幾個拖車公司的電話,然而幾乎每個拖車公司都有自己的收費標準和費用計算方式,對於已經發布的收費標準,也極少有公司表示是按照標準來運作。
對此,雲南社會學者馬壽榮指出,事實上“天價拖車費”早就不止一次引發過公衆對市場與管理邊界模糊的質疑,個別地方的收費標準是否是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在充分調研和成本監審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同樣存疑,在沒有公佈各項施救項目價格制定依據的情況下,其科學性、合理性已經打上了問號。
其次,相關施救企業是否嚴格按照標準收費?如何監管?政府確定施救企業資質時會不會出現暗箱操作?定價又有沒有壟斷之嫌?……諸多問題在一定時間內都是“一紙文字標準”要面對的考驗,不合理的拖車費用在質疑聲中恐將依舊“堅挺”。
建議:有價格“管控”將市場“放開”
“現在起碼是有一個條條框框擺出來了。”曾經歷過高價拖車費的昆明車主黃先生說,不過有關部門若不能同時向社會公佈一些有資質從事施救項目的公司名單和電話,似乎車主對施救公司仍然無從選擇。
馬壽榮、李承蔚建議,“天價”拖車費如何才能不綁架車主,須及早梳理救援、監管各主體間關係,做到對價格有“管控”,對市場要“放開”,才能保障收費“平價化”,同時救援服務又不“掉價”。
有關人士認爲,有關價格主管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不能只發通知,一些既得利益者不會被一紙通知所嚇倒。這個市場應有必要的准入機制和合理的競爭機制,要讓拖車收費真正降下來,在規範收費之外,亟須打破“曖昧”的利益鏈條,充分市場化,引入多元主體,形成競爭充分的拖車市場,讓車主和施救方平等商談,一方面給救援公司公平競爭的空間,同時也就給了事故車主自由選擇的空間。通過競爭,才能夠在降低價格的基礎上提升服務。
當然解決天價拖車費的問題還是要落在收費上。李承蔚及一些業內人士表示,不必要一味呼籲採取免費措施,制定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同時也應當綜合考慮企業的合理利益,在規範收費中明確哪些項目是政府定價,哪些是政府指導價,哪些可以是協商價,如物價波動、特殊情況等因素,最終讓收費迴歸公衆可接受的合理範圍。